溫哥華華僑公立學校,周二再收到大樓業主華僑福利協會律師函,要求學校9月5日午夜前搬出。校方稱這意味着學生9月6日起無法進入學校上課,而福利協會則稱,協會才是合法登記的業主,學校一直不肯簽訂租賃合同及繳納保險費,因此有權要求學校遷出。
■學校方曾於8月14日舉行抗議活動。資料圖片
溫哥華華僑公立學校董事長甘偉民周三告知本報,他於周二收到福利協會發送的律師函,表示學校要9月6日前搬走。
協會指校方無意洽談
該律師函稱,協會才是大樓的合法業主,學校沒有權利佔用該土地,因學校一直不肯簽訂租賃合約,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必須於9月5日午夜前搬離大樓。
若9月6日前不能完成搬遷,協會將採取進一步行動。 華僑福利協會大樓行政經理郭慧芳周三回應稱,協會是在田土廳登記的合法業主。而自上次校方舉行抗議示威活動後,學校方面並沒有人與協會接觸,以討論相關解決辦法。
協會也曾嘗試主動聯絡校方,學校老師則稱負責人不在埠而告吹。她說,校方不肯與他們溝通,僅通過媒體向協會施壓,協會最終只能以律師函方式處理。
本報記者王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