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著名的溫哥華律師事務所被法院判處賠償近7萬元,因錯誤地解僱了一名剛畢業的學生,該學生在被解僱後一度成了無家可歸者。
CBC報道,法官判定2016年從法學院畢業歐佳娜(Melissa Ojanen),在專營交通法規的Acumen Law Corporation律師事務所工作期間,受到僱主欺凌。
她本獲聘為12個月的實習生,包括為期10個星期的專業法律培訓課程。但後來Acumen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多羅申科(Paul Doroshenko),懷疑歐佳娜經營一個專門撰寫交通駕駛問題的博客網站後,就解僱了她。被解僱後,她沒能獲得其他實習機會,也無法參加律師考試。
律師樓錯誤解僱判賠近7萬
多羅申科指責該學生違反合同、盜竊、非法侵入和錯誤使用屬於該公司的營銷材料。但法官駁回了這些指控,指這些指控「毫無根據」,還認為多羅申科是以不成比例的手段欺凌歐佳娜。判決書上寫道:「我發現他決心懲罰歐佳娜以保護Acumen的競爭地位。」
法官又說,公司對歐佳娜提出的控訴並不是透過郵件信函,而是當著她同學同僚的面,這是「不必要的,是殘酷的」。
歐佳娜失去工作後,無力支付房租,只能睡在汽車內長達3個月,後來其分居的丈夫收回汽車後,她甚至流落街頭,直到父母帶她回家。
法官認為Acumen的解僱對歐佳娜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因此判Acumen須賠償5萬元,工資損失的賠償金為18,934元。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