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B.C. Civil Forfeiture Office)指是西溫一幢320萬元房屋「真正屋主」的華裔夫婦金保羅(Paul King Jin,譯音)及魏曉琪(Xiaoqi Wei,譯音),已於7月31日向卑詩最高法院分別作答辯,否認參與包括洗黑錢的非法活動,亦沒有以犯罪所得購買房屋,包括案中的西溫物業。
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較早前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把該幢位於切爾西街(Chelsea Court)2700號路段,並設有8個睡房和6個浴室的房屋充公,指註冊屋主賈元元(Yuanyuan Jia,譯音)只是「掛名屋主」,真正屋主其實是她的叔父金保羅。
除此之外,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早前亦申請充公賈元元名下在列治文瓊斯路(Jones Rd.)一間價值76.5萬元的柏文、一輛2011年款保時捷911跑車及接近490萬加元現金,指這些都是犯罪所得,而瓊斯路的物業實際上也由賈元元代金保羅購買。
五年僅申報入息三萬元
卑詩民事充公辦公室在訴訟中稱,金保羅及其同黨在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期間,涉嫌與超過2,350萬元賭場交易有關,包括在低陸平原賭場向高風險賭徒提供現金。
訴訟又指,金保羅兩夫婦在5年里,向加拿大稅務局平均合共申報不到3萬元的入息。
據《北岸新聞》(North Shore News)報道,金保羅及其妻子魏曉琪向法院作出的答辯中,否認參與任何非法活動,包括否認使用他們的銀行賬戶和父母的銀行賬戶,把大量資金從中國轉移到加拿大,作為洗黑錢和非法賭博計劃的一部分。
金保羅兩夫婦也否認是切爾西街和瓊斯路物業的真正業主,同時否認是保持捷跑車的真正車主。
金保羅在呈交給法庭的回復中表示,已成為加拿大公民超過25年,並在其一生中從事過多種形式的合法工作,包括在加拿大,並且在這個過程中為自己和家人合法地賺取收入。
這對夫婦又稱,皇家騎警名為「電子海盜」的行動,對他們的公司的搜查,以及隨後的拘捕,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因此任何以侵權方式所取得的證據,都不應獲法庭接納。他們同時要求法庭駁回此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