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警方周一公布,違反6項監守行為條件的男子海因德(David Hynd,圖)已經於上周五(6月14日)被捕,暫時還押,昨日出庭應審。警方本月初呼籲公眾協助,尋找35歲的海因德,指他未有按法庭命令,服食治療愛滋病毒的藥物。警方是得到公眾提供的線報而將他拘捕。
海因德去年10月承認違反卑詩省《公共衛生法》(Public Health Act),省級法庭法官判處他緩刑,其中他同意接受愛滋病毒治療,並且避免治療中斷。這是本省醫療當局首次透過法院,強迫某人接受愛滋病毒的治療。
此外,海因德需要獲得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的許可,才能離開卑詩省,假如他的血液中的愛滋病毒水平超過一定水平,他必須每日預約看病。
私自更改住址沒應診
緩刑令還包括海因德與任何人士有性接觸之前,必須告知對方自己已感染愛滋病毒;而在性交時,必須使用避孕套。
不過,海因德被指看診時經常遲到,又在沒有通知衛生官員的情況下更改住所,未能依時應診時也沒有知會診所。
衛生當局當時表示,愛滋病毒感染者一般不會對公眾構成風險,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個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