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夏天到溫哥華太平洋國家展覽會(PNE),一定會看到一種景象,有人會在街角路口或是家門口前拿着「停車」(Parking)的廣告標語招攬過路的汽車,詢問你要不要停車。
您可能想知道市政府是否允許居民這樣做?將汽車停在某人的後院或門前是否安全呢?答案是只要屋主遵守城市指南,該做法完全合法。但這並不意味着,附近街坊都對這種安排感到滿意。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社區居民和市府官員曾在PNE停車問題上發生衝突,居民們希望趁著PNE開幕季節可以賺點外快。然而,市政府官員表示,這涉及安全問題。
僅限民宅所屬土地 最多可停五部車
幾經協調後,溫哥華市府現在允許PNE附近居民,依照規定指引臨時出租停車位,但僅限於8月中旬至9月初的PNE舉行期間。
出租的停車位規定指引包括,路邊停車位不能出租。這包括僅限居民區或許可證持有人區的街道停車,這些空間嚴格用於指定居民和該街區擁有許可證的汽車才能停。其他人違規停車都會遭到罰款。
居民可以將自己的車庫、草坪和車道出租給有需要停車的人,但必須確保這些都屬於私人土地區域。
此外,根據民宅的寬度,居民最多可以出租5個停車位。如果超過允許限額,市府會開出250元的罰單。
以下是宅院寬度和停車位的規定:
‧10米以下 – 2輛車
‧10米至12.2米 – 3輛車
‧12.2至14.5米 – 4輛車
‧超過14.5米 – 5輛車
民眾自己的汽車若停在居所前也計入總車輛數之內。例如,房產寬度為12米,在停放一輛自己的汽車後,還可以再租出兩個空間。
根據市府規定,居民可以在網路上做停車廣告,也可以站在自家土地上手持招攬標語,詢問路過司機是否需要停車。
但居民招攬生意時,不可以妨礙車流量,或是在自宅土地上放置廣告標誌。不允許在街道或人行道上呼叫司機,以及在街道、人行道或自宅土地上揮舞著廣告標誌。
PNE停車位確實有限,且停車費25元。選擇停在私宅的司機可能是擔心在大型停車場會遇到堵塞情況,或想節省一點停車費(私宅收費大多是20元),也能為了停在較靠近PNE入口處附近。
無論如何,這已經成為每年夏天PNE附近社區的獨特風景。2017年加拿大電影製片人Mina Shum還在一部電影中描繪了這個景象。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