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的權力,訂立《禁蒙面法》,禁止示威人士在遊行集會期間遮閉全部或部分面容,違例者最高監禁一年,罰款2.5萬元,午夜起生效。新法例有豁免條款凡因從事專業、宗教理由,及先前已存在的醫學或健康理由。
她稱,《禁蒙面法》屬附屬法例,是先訂立後審議,將於10月16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林鄭月娥又強調,雖然引用《緊急法》條例,但不等於香港已進入緊急狀急,行會並非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主要因為社會出現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
林鄭月娥說,希望得到市民理解及支持,政府班子會按早前公布的四個行動,繼續對話及研究找出香港深層次問題。
李家超:可有不同方法識別警員
至於法例是否涵蓋警務人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無論任何崗位都有辨識方法,警方有不同紀錄、任命方法或部署文件,都可以識別警員,但暴徒若不立即在現場拘捕,就幾乎沒有辦法將他們繩之於法。
他稱,《禁蒙面法》目的是減少蒙面犯法,令社會重現安全,警員亦不需要因此使用武力。
他又表示,警方拘捕疑犯十分困難,不同意「不謹慎」的說法,並提及有人冒充記者,警方與記者都有面對實質困難,冀體諒警方執法面對的危險。
鄭若驊:對市民造成干擾極為有限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稱,措施目的為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可阻止暴力人士隱藏身份情況下逍遙法外,不會損害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本質。
鄭若驊表示,不會禁止市民在合理辯解下使受蒙面用品,相信規例已取得合理平衡。
她認為,警員可以截停,要求有關人士移除蒙面用品,以核實身份,對市民造成的干擾極為有限。
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信
教育局下午3時向全港學校發信,《禁止蒙面規例》將於2019年10月5日起生效 。教育局提醒,學生、所有教職員及在學校工作的人士在校內或校外均不應戴上口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遮蓋臉孔,有宗教或健康原因除外。而為免誤墜法網,學生外出時不要以任何方式遮蓋臉孔。
如學生或教職員身體不適,最佳的做法是儘早求醫及留在家中休息。
示威者中環快閃反《禁蒙面法》
中環有示威者下午舉行快閃反緊急法遊行,有示威者走出馬路。
學聯前副秘書長、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助理岑敖暉表示,於下午5時前提出司法複核。法律團隊已準備及撰寫相關法律文件。
港股先升後跌,恆指失守26000點,跌1%收市。政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訂立《禁蒙面法》,大市一度跌近500點,低見25612點,其後跌幅收窄,恆指全日收報25821點,跌289點。主板成交額654億元。
本地地產股、銀行股都受壓,新地急挫近3%,是表現最差恆指成份股,九倉跌逾2%、中銀香港及恒生跌約2%、匯控跌1%、港鐵跌近2%。
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