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轟動一時的阿波斯福(Abbotsford)校園兇案周二進入第2天的審訊。辯方律師指,案發前兩天,被告曾經前往急症室求助,但醫院方面卻未有提供心理治療,對事件可能須要負上責任。
被告克萊因(Gabriel Klein)的代表律師彼得斯(Martin Peters)在庭上盤問社工雷格林(Faye Reglin),有關2016年10月30日在阿波斯福地區醫院的情況。
她說,當日在急症室,克萊因沒有表現出任何心理困擾或躁動的跡象,與她也有眼神交流,僅聲稱在處理雞隻時手部被抓傷。
雷格林強調,根據克萊因的表現作評估,他沒有值得關注的問題。後來,她給克萊因一袋食物,然後安排一部的士送他到附近一間庇護所。
母拒通電話 被告情緒激動
庇護中心Lookout Shelter的項目統籌人德斯傑拉斯(Andrea Desjarlais)周二在庭上作供,指在案發當日上午,克萊因要求她致電居住在亞省的母親。
可是,克萊因的母親表示只願意以電郵聯絡。克萊因獲悉後開始情緒激動,他要求庇護中心立即給他一張前去愛民頓的車票,但德斯傑拉斯解釋,須要花幾天時間辦理申請手續。
那時,克萊因繼續顯得十分生氣,最後便收拾所有物品離去。不過,他離開時卻變得平靜,並且「木無表情」。
克萊因被控於2016年11月1日在阿波斯福中學,二級謀殺13歲女學生賴默(Letisha Reimer),並刺傷另一名女學生。法庭頒佈禁令,禁止傳媒公開傷者身份。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