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開價約190萬 以204萬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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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女士的個案,發生於2016年,賣方經紀把該間本身是1976年建造的房屋,錯報為2006年興建,犯了專業失當,去年初受到卑詩省房地產議會(RECBC)的4項處分,包括譴責、罰款5,000元及1,500元執法行政費。

RECBC在去年1月30日發出的裁決稱,黃錫學(Steven Siong Hok Oei,譯音)自1995年擔任持牌地產代理。他在2016年1月29日為一名業主出售位於本拿比瓦利街(Varley St.)的房屋。根據賣家與他任職的地產公司所簽署的掛牌合約,該物業開價1,888,888元。

該間兩層高獨立屋最初建於1976年。業主在2005年開始對該間房屋大翻新,工程在2006年完成。

黃錫學預備好一份單張,列出該間房屋的基本資料,包括屋齡、室內面積和土地面積。在該單張內的大約興建年份一欄內,填寫了2006年,而非實際建造年份的1976年,換言之,該間房屋在2016年放盤時,屋齡實際上是40年,而非單張所填寫的10年。

在2016年2月6日,該間房屋舉行「開放日」,一名買家在其地產經紀的陪同下「睇屋」,當時黃錫學仍稱該間房屋樓齡為10年。

向市府查詢 方知真實屋齡
兩天後,買家程女士與賣家該達成買賣協議,成交價是2,040,000元,合約更沒有填寫任何條款。
同年3月8日,交易完成。

不過,買家程女士在2017年3月接到卑詩物業估價署發出的2017年估價單,指該間房屋的估值為1,837,000元,較購入價低了20.3萬元,這引起新屋主程女士的疑問,為何一間屋齡只有10年的房屋,估價會下跌這麼多。她向本拿比市政府詢間後,才知道該物業實際上是在1976年建造。2017年5月8日,程女士向RECBC作出投訴。

經過紀律聆訊,卑詩地產議會紀律委員會,於去年1月底裁定,黃錫學在此事上專業失當,認為黃錫學作為賣家的地產經紀,應知道該間房屋原建於1976年。

紀律委員會對黃錫學作出4項處分,分別是予以譴責;要在90天內繳付5,000元罰款;要在卑詩地產議會指定的時間之內,自費完成「地產交易服務糾正教育課程」(Real Estate Trading Services Remedial Education Courses);以及在60天內,向RECBC支付1,500元執法行政費。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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