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致3死 司機認醉駕判囚逾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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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3个死者(左至右):蔡菲、皮埃尔及布伦登。CBC电视图片
■車禍中3個死者(左至右):蔡菲、皮埃爾及布倫登。CBC電視圖片
■醉駕司機亞歷克,周五被判囚逾8年。Global電視圖片

卑詩省彭布頓(Pemberton)約兩年前發生一宗致命車禍,釀成3人喪生,包括兩個單車客。涉事司機承認3項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罪名,周五被法官判處入獄8年零4個月。
扣除羈留期後,46歲被告亞歷克(Samuel Alec)仍須囚禁多6年,另停牌15年。控方曾要求法官判處他入獄12年,停牌15至18年。而辯方律師則建議4年刑期及後停牌3年。
事發於2015年5月21日約正午時分,亞歷克(Samuel Alec)出席完朋友的喪禮後,載着52歲好友皮埃爾(Paul Pierrem Jr.)回家,可是,在駛至彭布頓(Pemberton)附近的99號公路時,汽車突然失控越過中線,繼而鏟至路旁,撞向剛騎單車途經的50歲男子蔡菲(Ross Chafe),以及53歲男子布倫登(Kelly Blunden),2人當場喪生,而汽車上的乘客皮埃爾稍後也證實不治。
死者親屬認為判刑太輕
亞歷克事後一度企圖登上另一輛汽車逃走,最後被一個目擊者制伏。根據測試結果顯示,亞歷克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嚴重超標,相等於法例規定的約3倍。
死者親屬對法官判刑表示失望。蔡菲的親屬拉夫(John Rufh)表示,他們原本希望法官會判處被告10至12年的刑期,形容判決欠缺公義。
同時,根據法庭資料顯示,亞歷克過去有超過40項刑事紀錄,其中22項與駕駛有關,並且多次不理會禁止駕駛的警告。
不過,在判刑聆訊期間,亞歷克曾向受害人家屬道歉,指事件是他人生中最大錯誤。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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