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可以在選舉中重複投票,也不能虛報公民身份而投票,因為這都觸犯加拿大選舉法,最嚴重可遭起訴判罪。依《加拿大選舉法》,最多可判罰5萬元和5年刑期。
最近亞省選舉局就發現一名男子在4月省選時進行多次投票,已對他提出警告,這是亞省首次發現有此類犯罪的案例。
《星報》報道,選舉局日前在其網站上發佈了有關違規行為的詳細信息,住在Brooks市的塞尼納(Kevin Cenina)因違反《選舉法》而遭到譴責。選舉局沒有對塞尼納會受到何種懲罰多做解釋,但塞尼納稱認為這是一個無心的錯誤。他說:「我沒有隱藏什麼意圖,即使我投票兩次,對我有甚麼好處嗎?」
塞尼納和妻子、三個女兒住在亞省南部小鎮布魯克斯(Brooks),2008年從從菲律賓抵達加拿大,直到今年初才獲得公民身份。他在牛肉包裝廠工作,也經營汽車製造業務。「加拿大給了我很多機會。當我可以做點什麼去維護權利,成為社區的一分子時,我感到非常興奮。」他說,作為加拿大公民的首次投票令他興奮,以致於他不小心投了兩次。
亞省新公民省選兩度投票
4月9日省選預先投票日開始,尚未註冊為選民的塞尼納到鎮上的投票站現場註冊並投票。但一周後的選舉日到來時,他發現自己列在另一個投票站的選民名單上。他以為加拿大的選舉可能與他的祖國菲律賓的選舉類似,菲律賓在同一時間舉行多個政府的選舉,所以他又前往投票站進行二次投票。
他說自己看到投票卡上的名字都很熟悉時,就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他立即在現場告訴一名官員自己的情況,他們說會轉報給選舉局辦公室。
塞尼納說,他從未參加過任何亞省的政黨,也從未當過政黨義工。
選舉局高級調查經理凱伊(Steve Kaye)表示,選舉局不會嚴厲懲罰這個不小心的加拿大新公民,他的情況和故意進行多次投票的案例不同。過去幾次聯邦大選或是各省省選都曾發生涉嫌多次投票和不符資格卻投票的案例,這些涉及偽造文書和虛假陳述的控訴,若被判罪,依《加拿大選舉法》,最高會判5萬元罰款和最多5年的刑期。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