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在2011年1月至2014年5月期間擁有臉書(Facebook)賬戶的加拿大用戶留意,如果你符合索償資格,就可在8月20日前依以下辦法提交申請。
卑詩省、沙省、緬省和紐芬蘭省的用戶都有資格申請這筆賠償金。據估計,有430萬人有資格獲得賠償,估計平均每人將獲得約35元。
這項和解賠償是出於2012年臉書被指侵犯私隱而引發的5,100萬元集體訴訟。興訟者指控臉書違反了各省的私隱法例,並因侵犯了用戶私隱而構成損害。
法院委任的索償管理公司MNP表示,以上四個省份的臉書用戶,只要曾使用真實姓名或擁有可識別的個人照片,都符合申領資格。
無論本人擁有多少個賬戶,每名用戶只能提交一份索償申請,而商業賬戶並不符合資格。
每人最多可獲200元賠償,但實際金額須視乎提出申請的人數,人數越多,每人所得越少,預計在20到55元之間,平均為35元。
符合資格的用戶,可到這個網站 mnp.ca/facebooksettlement 填交申請表,截止日期是今年8月20日下午5時(太平洋時間),遲交申請一概不獲考慮。
表格會要求申請者提供姓名、聯絡資料、臉書賬戶名稱、開立賬戶的大概日期,以及與賬戶相關的電郵地址。
申請表上還有一欄,要求申請者申報自己符合申請賠償的資格,以及填報的資料全屬真確。
在申請截止日期過後,經統計申請人數,MNP將確定每人可獲得的實際金額。賠償金將依申請人提供的電郵安排發放,並且只會以電子轉賬方式支付。
圖:MNP、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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