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超車須保持一米新規首日 溫哥華電單車騎士就被撞倒…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在溫哥華南區,一名電單車騎士被汽車包夾,之後倒地,這可能是一場災難性的事故。

據Daily Hive報道,一段影片在臉書的一個群組分享,顯示一輛汽車在第45大道附近的菲沙街(Fraser St)向南行駛,後面跟着一輛白色SUV,和在雙車道路上的右側車道行駛的電單車。

該宗溫哥華南區車禍發生於6月3日,也就在同一天,卑詩交通車輛行駛法規更新。

據發佈影片的匿名人士透露,儘管影片中顯示司機最初有靠邊停車,但司機後來在沒有與電單車騎士溝通的情況下離開了現場。

在臉書群組上,人們紛紛猜測誰對誰錯。評論中網民反映了汽車駕駛與電單車騎士之間的緊張關係。

一位用戶表示,電單車司機「猛烈撞上了汽車,這就是他得到的結果」。

對此,一位使用者指出,新法明確規定SUV的做法是錯誤的。其他人則認為汽車沒有給電單車足夠的空間。

人群中的大多數人似乎都同情這位電單車騎士,但有些人指出他應該完全戴好頭盔。

另一位網友表示,菲沙街的這段路「對汽車、行人和騎單車的人來說都很瘋狂」。

根據新的規定,汽車司機在時速50公里及以下的高速公路上,與易受影響的道路使用者必須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在時速51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上,與易受傷害的道路使用者須保持一米半的距離。

新法規也適用於汽車經過單獨且受保護的單車道和人行道上的弱勢道路使用者時,也必須保持至少半米的距離。

無論這些法規是否在這宗車禍情況下發揮作用,卑詩保險公司(ICBC)表示:「汽車在電單車後面時必須留出3到4秒的跟車距離,並在超車時留出足夠的車道空間。」

(圖: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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