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省府要規管行業 律師一怒將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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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言法】卑詩省議會在第42屆議會第五次會議提出了第21號法案:《法律專業法》, 旨在改革目前的卑詩法律專業法,將律師公會與公證人公會合併,使得律師、公證人和法務職業被置於一個監管機構之下。

5月16日,該法案獲得御准(Royal Assent), 正式成為法律。擴充法律職業對於公眾能夠通過有執照的法務工作者獲得更多可負擔的法律服務應該是件好事,但是新法從誕生的那一刻就充滿了火藥味。

按照新擬定的法案,下列職業被指定為法律職業:「(a) 律師職業;(b) 公證人職業;(c) 受監管的法務職業(Paralegal);以及(d) 法規指定的職業」 。

新的監理機關「必須為了公共利益依本法行使其權力並履行其職責」,並且負有以下職責:(a) 規範卑詩省的法律實務;(b) 為申請人、受訓者、執照執業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教育、訓練、能力、實踐和行為制定標準和方案;(c) 確保執照執業人的獨立性。

根據卑詩律師公會2023年的財務報表,卑詩共有14,279名律師。而同期(2023年),卑詩總共有344名公證人。

儘管法案明確了法律專業的獨立性以及服務公共利益屬性,顯然執業人數占絕對優勢的律師行業對新的《法律專業法》仍有不適感。

律師公會在法案獲得御準的當天就宣布採取法律行動挑戰新通過的《法律專業法》。

卑詩律師公會新聞通稿表示,在新的《法律專業法》於4月10日提交後,「律師協會、加拿大律師
協會卑詩分會、卑詩庭審律師協會等利益相關者強烈敦促政府重新考慮該法案的通過,以便更廣
泛地徵求公眾意見和法律職業」。

卑詩律師公會主席Jeevyn Dhaliwal表示,「政府不僅未能允許充分和透明的磋商,而且他們拒絕對第21號法案進行辯論,這表明他們從未打算允許對我們認為違背公共利益的地震變化的影響進行全面和公開的討論。」

律師公會在其4月對立法的回應中引用了時任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官艾斯蒂對獨立律師行業的重要性的闡述:「律師的獨立於國家的所有普遍表現是自由社會的標誌之一。 因此,國家對這些法律職業成員的監管,…就必須在政治意義上免受國家干預,向國家內的公民個人提供服務。自由社會的公共利益沒有比律師行業成員的獨立性、公正性和向公眾提供的服務以及透過這些成員提供的法律諮詢和服務更敏感的領域了。」

訴訟無法避免,無論輸贏,案子基本肯定會被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來做終審的裁決。在自由社會的公共利益和律師業獨立性的衡平中,或許立法辯論的不充分會被視作一個缺陷,有可能未來新法還需要進行重新修訂。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的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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