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向在自家門前泊車者發逐客令 誰是誰非新法例有答案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名車主表示其座駕經常停泊在街上某個車位,結果被附近的住戶發告示投訴,聲稱該車位應屬他的家庭專用。事件引起網民熱烈議論,參考市政府不久前修訂的新例,事情有了清晰的結論。

該名網民在Reddit發文稱,他之所以這樣做,只因為平常停泊的車位被一輛Evo共享車佔據了,所以才把自己的貨van泊在那個街位上,不料收到一張紅色的告示,看來是車位旁住宅的戶主發岀,內容說:「請停止在我家門前泊車!我家的車要泊這裡!謝謝!」

有網民批評發告示的戶主霸道,並指有朋友遇過類似的事,有某戶有兩輛汽車,其中一輛長期霸佔屋外一個車位,當車需要駛走時,家人便立即把車庫內的另一輛車駛出來填補空出的車位,以確保每天24小時專享該車位。

有人留言說市府已修改了法例,建議事主把新例條文打印和張貼出來,以作為給該住戶的回應。

在修例之前,於特定條件下,駕駛者只能在上午8時至下午6時,才可在自己所在街區的另一住戶外的車位停泊超過3小時,而且只能在區內這些其他住戶的車位停泊不超過14天。

然而,市政府在去年11月公布已修改了住宅區泊車規例。現在,如果駕駛者住在一條沒有停車標誌的住宅區街道上,就可以在這個街區的任何地方泊車,即使超過3小時亦沒有問題。

圖:reddit、市府

V20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