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列治文皇家騎警表示,一名商用貨車司機在沒有適當固定好盛載物的情況下,將一堆樹木枝幹和植物放置於開斗貨架上並在道路上行駛,因此被處以三項罰款。
警方周五(10日)公布,警員上月在91號公路上巡邏時發現了這輛貨車,警員把警車停在貨車後方,發現貨車上的貨物看來沒有被固定。
從警方發佈的圖片所見,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樹枝從貨車向外伸出,貨架上有長長的樹木懸空伸到後方的路面。
警方發言人奧馬利說:「我看到照片時感到很驚愕,難以理解怎會有人這樣不安全地載着貨物到處行駛,這給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極大風險。」
其中一張圖片顯示,有工人試圖用電鋸來鋸斷懸掛在貨車上的樹枝,似乎是在被警員截停後作出補救措施。
然而,奧馬利表示,貨運工人還是沒有把貨物固定。
她指出,讓貨車這樣行駛,即使沒有超過限速50公里,仍然會構成很大危險。如果樹枝從車上跌出來,可能會撞到其他車輛或傷及行人。
警方在經過檢查後,向涉事貨車司機就以下三項違規處以罰款:
– 司機在沒有適當設備或在不安全處置貨物的情況下駕駛商用或商業車輛,罰款288元;
– 在裝載的貨物於後方伸出超過1.2米的情況下,未有懸掛紅旗或布條,罰款109元;
– 未有遵守行程檢查要求,罰款138元;
涉事司機合共被罰款535元;此外,警方已根據《國家安全法規》(National Safety Code)向相關貨運公司扣減分數。
圖:皇家騎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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