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航手續延誤致錯過班機 乘客稱不能進食索償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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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一名乘客向卑詩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提訴,聲稱由於加航辦理登機手續時有延誤,致其錯過班機,她在此後的索償過程受到身體和精神折磨,因此要求獲得4,000元賠償。

彼得遜(Brenda Peterson)於2021年聖誕節期間,訂了從溫哥華經澳洲悉尼飛往紐西蘭奧克蘭的班機。她準時到達機場,但航空公司在辦理登機手續時發生延誤,導致她錯過了班機。

她聲稱,由於加航的問題,她遭受了收入損失和經濟困難,以及情緒、精神和身體上的痛苦。

她要求加航退回550元的超重行李附加費,另外為造成的損害賠償4,000元。

審裁處在裁決​​中未有透露延誤的具體內容,但加航同意退還550元行李費,並為錯過的航班提供相當於1,000元的積分。

加航承認在退款過程中曾出現延誤,但表示對彼得遜聲稱受到的損失不用承擔責任,要求審裁處駁回其索償。

加航在與彼得遜溝通安排退款期間,曾一度以電子轉帳把款項傳送到錯誤的電郵地址。

彼得遜聲稱受到的痛苦,包括在解決糾紛過程中「感到害怕並且無法進食」。她指在啟程前把汽車脫了手,因此之後唯有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這導致她的足部因關節炎而疼痛。

然而,她沒有提交任何相關的醫學證明。

結果,加航被下令須在21天內向彼得遜支付雙方原先協定的550元行李費退款,另加23.58元利息。

圖:YV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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