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災緊急狀態令 延長至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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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洪灾而发出的紧急状态令延长至1月11日。加通社资料图片
■因洪災而發出的緊急狀態令延長至1月11日。加通社資料圖片

由於淹水社區仍百廢待興,道路維修工程仍在繼續,卑詩省府延長了因洪災而發佈的緊急狀態令,由周一延至1月11日。
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周一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雖然在恢復和修建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仍有許多工作要做,才能儘快重新開放高速公路並使居民順利返回家園。他說:「感謝所有省民在這些充滿挑戰時期,具備了耐心並充分配合規定;也感謝為讓高速公路重新開放而辛勤工作的人員。」
11月14至15日期間,破紀錄的降雨淹沒了省南部地區,吞沒了很多道路、車輛和房屋,迫使數千人撤離。5人因泥石流不幸喪生。
已是第三次延長
緊急狀態令於11月17日首次宣布,之後兩度延長,本周一是第三度延長。它賦予政府在調配資源、限制旅行和保護食物供應上有更廣泛權力。
根據《緊急情況計劃法》,省府有能力獲得或使用任何被認為必要的土地或個人財產,以預防、應對或減輕緊急情況或災難影響。它還可以授權或要求任何人提供援助,這意味着政府可以違反合同以確保必要的勞工來進行工作。
許多受影響的道路已重新開放,但重要的Coquihalla高速公路仍然受到限制,目前僅讓商用車輛和城際巴士通行。
今年夏天省府也曾因為山火關係,在7月20日宣布進入緊急狀態,之後不斷延長期限,直到9月14日才取消。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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