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最近,一名卑詩省男子與卑詩汽車保險公司(ICBC)的糾紛中勝訴。他成功反駁了保險公司拒絕支付其車輛修理費用的決定,他的卡車引擎蓋下因鼠窩起火。
據CTV報道,卑詩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周三發佈了此案的裁決,表示所提供的證據不支持保險公司拒絕承擔賠償,並裁定賠償車主5,000加元。
2021 年,Horst Thiele 駕駛他的 2005 雪佛蘭 Silverado 3500 皮卡在公路上行駛了五個小時後,聞到了燒機油的味道,並發出巨大的發動機噪音,他立即停車,發現引擎蓋下有大量的熱氣和濃煙,於是緊急叫來拖車。
雖然Thiele表示起火原因是鼠窩着火,但卑詩汽車保險公司反駁說Thiele未能證明這一點,並聲稱損壞可能是由於「機械故障」,該故障不在保險範圍內。
民事解決法庭(CRT)成員里奇(Andrea Ritchie)指出,Thiele提供了一個修車師的發票,發票上寫明了由於「渦輪區(鼠巢)下着火」,有幾個部件被熔化和燒毀,需要更換。
卑詩汽車保險公司辯稱,Thiele 沒有保留損壞的部件。
里奇認為,Thiele沒有保留損壞的汽車零件是合理的,他「不知道,並且這不是常識,要提出索賠就必須保留這樣的零件」。法庭接受了Thiele的證據,證明他在修車完成前不知道可以提出賠償要求,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他沒有立即聯繫ICBC,以及為什麼他沒有拍攝損壞照片。
Thiele總共支付了 6384.30 元的卡車修理費,但法庭在小額索賠案件中只允許判賠最多5,000元。除此之外,Thiele還獲得了169.60元的利息和175元作為CRT費用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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