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疑丈夫卧室偷裝攝影機捉姦 結果出人意表!

加拿大都市网

■ 照片仅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 Getty Images
■ 照片僅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Getty Images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疑心的丈夫偷偷地在的卧室里安裝了隱藏的攝影機,意圖抓住妻子不忠行為,結果被判犯有偷窺罪。

據CTV報道,這場不尋常的刑事審判是在這對夫婦撕破臉離婚後,於溫哥華島庫特尼(Courtenay)社區進行的。該案例突顯了加拿大偷窺法一個鮮為人知的方面,即受害者並非被出於性目的遭到監視或錄影,該法也適用。

法官沃爾夫(Alexander Wolf)承認,丈夫秘密錄製妻子影像的動機並非出於性目的,並指出,沒有證據表明他隱藏在時鐘收音機中的相機曾捕捉到任何不忠行為。

事實上,庭上只有一段2020年7月該名妻子被錄製的影片呈堂當作證據。儘管沃爾夫稱「為了清楚起見」確認錄音中只有這名女子,但就指影片的具體內容「無關緊要」。

沃爾夫在10月17日的裁決中寫道,「申訴人是否穿衣服、睡覺或看電視並不重要」,這是因為依據《刑法》第162(1)(a)條,只要在「合理預期受害者會裸體……或進行露骨的性活動」的地方觀察到受害者,就觸發犯罪。

「錄影設備被放置在卧室里。在我看來,這一點本身就滿足了指控的法律標準。」沃爾夫寫道。他指,「卧室是家庭住宅中最私密的地方之一。另外,(相機)被放置在床邊,旨在捕捉床上的圖像。」

法庭獲悉,丈夫被捕後與警方「非常合作」,並承認在他們的卧室安裝了攝像頭,甚至解釋了他如何對其進行編程以在檢測到運動後開始錄製。

根據判決,他還承認是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這樣做的。

這位丈夫除了想要抓到妻子外遇外,還給出了安裝攝影機的多種原因,包括保護自己免受對方於分居期間可能的遭受虐待行為指控。

但該男子的任何推理,都不能獲得法官原諒,認定其侵犯妻子私隱的犯罪行為。

「本案與婚姻伴侶是否忠誠無關。我必須考慮的唯一問題是,檢方是否已證明被告犯下刑事罪行,」沃爾夫寫道。

「這對我來說是一個非常容易、直接的結論。」

這名丈夫還被指控刑事騷擾,指控範圍包括跟蹤妻子、在報紙上刊登侮辱性廣告,暗示她可能計劃在未經他許可的情況下把孩子帶出國。

雖然沃爾夫發現有證據表明,丈夫在離婚前對妻子「控制」、「粗魯」和「麻木不仁」,但最終宣告對他的第二項指控不成立。

法官指:「本次審判中的許多事件與高度衝突的離婚案件百分百一致。」「這是一次刑事審判,毫無疑問,我對(妻子)因被告的行為受到刑事騷擾感到不滿。」

關於偷窺罪,檢方建議判處短期監禁,緩刑3年為宜。

沃爾夫最終決定有條件釋放,這意味着如果丈夫遵守12個月的緩刑條款,將不會有犯罪紀錄。

該案中丈夫和妻子的身份受出版禁令保護。

V6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星岛专访】如何从国际留学生变成省府厅长?陈苇蓁教一招绝技!

Costco联手Uber Eats!不入会也可光顾 会员购物可享高至8折

GPS立功!助卑诗警方追回数十万元被盗财产

【星岛专访】卑诗TOP5:陈苇蓁的岛屿必游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