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一名按摩師對三項性侵犯女顧客的定罪上訴部分成功,其中一項判決被卑詩省上訴法院撤銷。
對李榮先(Rongxian Li,譯音)的指控追溯到2017年,當時他在素里的Iris Day Spa工作。2020年的法官獨立審判中李榮先代表自己,最終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該省最高法院上周對他的上訴作出了裁決。
根據法院的信息表示:「每個投訴人都作證說,上訴人在按摩過程中觸摸、按摩或擠壓了她們的乳房。而她們沒有同意這種觸摸。初審法官認為,投訴人關於性接觸的證據,以及指認上訴人為犯罪者的證據都是可信、可靠的」
身份是審判中的一個關鍵,李榮先的辯護是,他從來沒有見過,也沒有按摩過任何一名投訴的女士,這三位女士都在撒謊。除了每名女士都指認李某為犯罪者外,政府還提交了支持性證據,表明這些女士在被性侵日期曾到過水療中心,而這段時間李某正在工作。
上訴法院的裁決寫道:「初審法官認為,上訴人否認曾為任何一名投訴人提供按摩服務,他堅持認為其他所有證人都在撒謊並試圖陷害他,這令人難以置信,並且與審判中提出的證據不一致。」
根據上訴法院的裁決,在兩起案件中,預約記錄等商業記錄被作為證據,顯示受害者與李榮先有預約。在第三起案件中,法官依據受害人的證詞,即通過檢查銀行記錄來核實她的預約日期和時間,以證明付款。
裁決表示:「雖然這些記錄本身可以作為商業記錄被接受,但政府並沒有提供這些記錄作為證據。」
如果沒有記錄本身,該受害人關於其內容的證詞是「不可接受的傳聞證據」。上訴法院裁定,依靠該證據認定李榮先有罪是一個重大的法律錯誤。
該罪狀的定罪被推翻,並下令重新審判。法院駁回了李榮先對其他兩項定罪的上訴,認為沒有法律依據將其撤銷。
根據卑詩省檢察院的聲明,李榮先因每項性侵罪被判處入獄六個月減一天。
卑詩省按摩治療師學院發言人已經證實,李榮先不是該學院的成員。法官尚未決定李榮先是否會面臨其他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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