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綜合報道】一名新業主狀告一家油漆公司,稱其工人在工作期間損污了其房子的地毯,要求賠償近3萬元。
卑詩民事審裁處(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的裁決書概述了屋主斯坦伯格(Sara Van Steinburg),與位於溫島維多利亞市的Fresh Coast油漆公司之間的糾紛。
在本案中,斯坦伯格聲稱,該公司損毀了她家中全部三個樓層的地毯,導致她要支付13,839元來更換地毯。該名屋主聲稱,由於地毯被毀,加上需另外僱人重做油漆工作,她有權獲得共29442.22元賠償。
涉事油漆公司於去年7月8日與斯坦伯格簽下合約,當時的報價為連稅14,437.5元。
同月20日,斯坦伯格支付了20%作為訂金,即2,887.50元。一周後,斯坦伯格正式收屋成為業主,但翌日獲油漆公司告知,外判商加了價,整個工程的費用上漲了150元,斯坦伯格表示接受。
雙方最初對工程被外判的做法並無異議,外判商原定於去年8月17日展開工作,但沒有如期開工,最後更拒絕了接下這單工程。
兩日後,Fresh Coast派出了兩名油漆匠來工作,一周後又派去了更多工人。又數天後,斯坦伯格前往房子準備清潔地毯,發現地毯上有許多油漆污漬,遍及全屋。
雙方同意「基於一些不重要的原因」而暫停工程。
到了11月9日,油漆公司表示工程已經完成,最終報價為18,402.5元,比最初的高了數千元,公司表示這是因為應屋主要求修改了合約內容,所以提高了價格。
斯坦伯格支付了 10,887.5元,餘額7,515 元未付。
審裁處同意油漆公司損毀了顧客的地毯,但由於小額錢債庭的賠償額有限,結果責令油漆公司須向屋主賠償5,000元,另付約310元的額外費用。
圖: 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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