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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法官裁定,23 歲男子在 2021 年超速穿過校園時撞死了 2 名卑詩大學學生,應入獄 3 年,並禁止駕車 5 年。
省法院法官李格倫(Glenn Lee)告訴卑詩省里士滿的法庭,戈爾納(Tim Goerner)刑滿後仍很年輕,希望他用自身例子向人們傳播有關酒後駕車危險的信息。
該判決與檢察官及其辯護律師的聯合提交資料一致,他們都概述了為什麼戈爾納應該因 2 項危險駕駛導致死亡罪而服刑,該罪名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2021 年9 月26 日凌晨,當塞爾伍德 (Emily Selwood) 和史密斯 (Evan Smith) 走在大學校園的人行道上時,戈爾納超速而發生車禍,導致 2 人喪生。戈納已認罪,開車前他在一個聚會上喝了酒。
法庭獲悉,戈爾納在 40 公里/小時區域內以每小時 100 至 120 公里的速度行駛,然後撞上了史密斯和塞爾伍德,兩人年僅 18 歲。
在周一的量刑聽證會上,受害者父母發表情緒激動的受害者影響陳述時,戈爾納抽泣著,然後告訴法庭,他將在餘生中反思自己的不當行為。
圖: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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