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讓癮君子可在公共場所吸毒 警方感到失望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上星期卑詩法院駁回卑詩省府推出一項限制在公共場所吸毒的禁令,讓癮君子可繼續在任何地方吸毒,這讓警方感到失望。

溫哥華警察局副局長並擔任現任卑詩省警長協會總裁的威爾遜 (Fiona Wilson) 表示:「我們支持該法案的形式,並讚賞省府為解決自毒品非刑事化以來一直存在的公共吸毒問題所做出的努力。」

她說:「對我們來說重要的是,警察擁有法律工具來處理那些在公共場所吸毒有問題的人,省府這項立法可以幫助我們。」

省政府於去年 11月通過了《限制公眾消費非法物質法》,允許對拒絕遵守警方命令,不得在公園、海灘、運動場以及商業入口和公車站附近吸食毒品的人處以罰款和監禁。

卑詩首席大法官辛克森 (Christopher Hinkson)上星期頒佈禁令時,該禁令尚未生效。

省長尹大衛 (David Eby) 去年秋天表示,這項立法是為了在實施毒品非刑事化政策後幫助緩解公眾對安全的擔憂,尹大衛稱,人們應該在公園和其他地區感到安全。

減少危害護士協會(Harm Reduction Nurses Association)向卑詩最高法院入稟,指卑詩省府推出的禁令,侵犯了毒品使用者的憲法權利,要求廢除作出有關限制的法例。

 
辛克森裁定支持減少危害護理師協會的申請書,並表示如果該禁令生效,「將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威爾森說,BC省警方 現在沒有依據接近在大多數公共場所使用少量受管制物質的人,除非他們涉嫌其他犯罪行為。「如果我們的警察在這些地點發現有人正在使用一種似乎低於 2.5 克的非法藥物,在沒有其他犯罪行為的情況下,我們沒有理由接近該人並要求他們離開。」

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 (Mike Farnworth) 稍早表示,政府對法院裁決感到擔憂,因為該法旨在防止吸毒者在兒童和家庭經常光顧的地方吸毒。

加通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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