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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綜合報道】溫哥華一家酒吧餐廳去年大除夕正在為慶祝新年來臨進行倒數時,被巡查的市府人員開出告票,最終被罰停酒牌三天,原因是餐廳有顧客在跳舞。市府表示,沒有派員巡查該餐廳,酒牌事務由省政府負責。
被罰的餐廳是位於緬街(Main Street)夾東第十大道(East 10th Avenue)的 Tocador,店主於市政府作出判罰後,在社交媒體上宣佈於2月25至27日暫停營業。
店主發帖文說:「儘管這是我們開業六年以來唯一的一次違例,但市府當局決定在他們指定的日期內,把我們的酒牌吊銷三天,這代表這三天本店必須關門。」
店主表示,市府兩名酒類巡查員在12月31日接近午夜12時,來到餐廳並發現在慶祝新年的活動中有客人在跳舞。此外,當時餐廳內的人數也比最高容量限制超出了約20人。
巡查員給店主開出了告票,指示其出席市府的聽證會。店方今年初出席了聽證會,被判吊銷酒牌三天。
店主在帖文中說:「當我們與市民談起此事時,大多數人都不知道在溫哥華的餐廳里跳舞是違法的,而且這只是眾多關於經營食肆的戒條之一。」
該餐廳擁有帶酒牌的第一級食肆營業執照,根據市府附例,這類場所不可容許顧客參與的一些活動,包括卡拉OK、跳舞以及有開放式麥克風的表演。
Tocador店主表示,這個判罰剛好發生在他們必須依例償還4萬元疫下特別貸款的前兩天。「我們對政府的裁決感到非常失望,這對餐廳和小商戶來說太缺乏同情心了。這真的讓人覺得,他們不理解現在經營餐館面臨的危機有多嚴重。」
他在帖文中寫道:「外面還有很多餐廳被處以大額罰款,被罰停業的時間比我們的還要長。溫哥華市有一些最嚴格的規例,我們希望有一天能廢除這些過時的法例,讓大家能擁有在其他許多城市所享有的自由。」
市府發言人周一表示,溫哥華市政府沒有派員巡查該餐廳,也沒有吊銷其酒牌,執行酒牌條例屬於省府的職權範圍。市議員楊瑞蘭(Sarah Kirby-Yung)指,執行該次任務的是省府人員。
圖:Tocador.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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