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政府追討亡兒10年前交通罰單 傷心的父親怒了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位飽嘗喪子之痛的父親最近被激怒了,他被迫支付一張已在6年前去世的兒子於10年前在亞省留下的148元交通罰單。

據Global News報道,卑詩父親布瓦松諾(Mike Boissonneault)表示,「這是一張10年前的罰單,我沒有犯罪。」

布瓦松諾大部分時間在卑詩省維多利亞市工作。

6年前,他32歲的兒子阿德里安(Adrian)在一場悲慘的交通事故中喪生。

他表示自己的兒子是個好孩子,時至今日,「它(他的去世)仍然每天都讓我心碎。」

當他收到加拿大政府的郵件通知後,心碎變成了憤怒。報道稱,2014年,一部登記在他名下的車輛在亞省被光電雷達測得超速,他未能繳納罰款,隨後被定罪。

「2014年7月發生在亞省的一張交通罰單讓我欠了148元,」他難以置信地說,「我想,『哦,這一定是一個騙局。』」

但布瓦松諾後來發現,兒子阿德里安2014年在亞省短暫學習期間曾為他買了一輛車,他很可能是那時收到了罰單,然而他不知道兒子為甚麼未付罰款。

然後,他把包括阿德里安死亡證明在內的所有文件,發送給亞省政府的多名官員,但他們表示沒聽到他的說詞。

「我不僅是無辜的,而且我也是一個悲傷的父親。很難將這視為搶稅或搶錢以外的任何事情。」

布瓦松諾稱,他直到3周前才知道這張罰單,所以沒有在勒杜克(Leduc)出庭。他說,自己被告知仍可以抗爭,但必須在亞省進行,否則加拿大稅務局(CRA)可能會從任何退務中扣除這筆錢。

「他們告訴我,我唯一的選擇是設定開庭日期並親身出庭對罰單提出異議,」他說,「所以,他們將從我2023年的納稅申報表中扣除資金,金額為148元。」

亞省司法廳長辦公室在回應Global News的聲明中表示:「司法獨立對於我們的司法系統至關重要,因此亞省政府不能干預任何私人法律事務,包括撤銷罰單。」

交通罰單專家組負責人佩斯特(Charlie Pester)表示,亞省有關雷達快相罰單的規則非常明確。

他說:「如果車輛登記在你的名下,而你把它借給某人,然後他們駕車被雷達快相罰單,當局就會來找你。」「這不會發生在駕車者的身上。」

佩斯特重申亞省政府的說法,即布瓦松諾可以申請撤銷定罪,但就表示,大多數人不會對雷達快相罰單提出異議,因為「這太麻煩了」,而且成本可能超出其價值。

但布瓦松諾表示,這不是148元的問題,而是關乎實際情況和原則。

「我很難想像10年後,擔任不同政府職位的人們花了多少時間、金錢和精力,試圖從我身上騙取148元。我確信他們已經花過這筆錢多次了。

圖: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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