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帶走其中一頭狗。CBC電視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卑詩最高法院本周裁定,一個曾於蘭里經營動物收容中心的女子,須向卑詩愛護動物協會(BCSPCA)支付,88隻較早時從該中心充公的動物的照料費用,總額約8萬元。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在2016年9月19日,卑詩愛護動物協會為動物安全為由,從西曼斯(Sandra Simans)經營位於蘭里的1atatime Rescue Society救出45頭狗、18隻貓、5頭羊、5隻鴿、5隻雞、3隻鴨、3頭羊、1隻兔子、1隻鵪鶉、1隻龜和1頭豬。
■ 卑詩愛護動物協會當天充公了88隻動物。 CBC電視圖片
其中兩狗和一隻貓健康情況太惡劣,最後遭人道毀滅。
2狗1貓健康太差 遭人道毀滅
在周二,卑詩最高法院法官桑德斯(Anthony Saunders)裁定,西曼斯須向卑詩愛護動物協會支付81,235.50元,用作照料該批充公動物的費用。
西曼斯自辯稱,卑詩愛護動物協會的有關行動並不合理,違反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
不過,桑德斯指出,卑詩愛護動物協會在確定無人採取行動保障該批動物安全後才介入,這是合理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