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市议会通过奖励办法 允许特色屋主建后巷屋

加拿大都市网

■ 有部分业主改建特色屋时,遭人划上疑涉种族歧视的涂鸦。受访者提供 

本报记者张文慈报道

温市议会周二通过保留特色屋奖励办法(incentives for the character home) ,允许特色屋主可建后巷屋出售,但温桑尼斯业主会抗议市府不许拆特色屋,是不环保和涉及种族歧视的做法。
温哥华市政府首席规划师凯利(Gil Kelley)表示:“通过相关政策,可提供更多可负担房屋,并解决出租房屋需求日大的问题,并且与收入水平相匹配。”

■ 温市议会通过,保留特色屋奖励办法。 资料图片

市府规划部门在报告指出,温哥华全市约有1.5万幢建于1940年以前的特色屋,其中约1.2万幢符合奖励办法,在通过更改土地用途(zoning)附例后,将允许屋主在改建时可增建筑面积,或兴建后巷屋后单独出售,增添更多房屋供应。后巷屋也可为共管物业(strata-titled)。

有业主指政策涉嫌歧视华裔

报告指,市府除特别举行公听会,并做过民调听取市民及业主意见,作为修订相关附例参考,温哥华祖裔委员会(Vancouver Heritage Commission)也同意相关修改。
市府表示,难以估计最后有多少业主愿意参与计划,但有信心新措施将可以为温市带来数以千计的新房屋。

不过,桑尼斯业主会(Shaughnessy Heights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副会长朱祖镛(Anthony Chu)在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指出,温市政府自2014年6月所推出的一项临时政策,不许业主拆特色屋,巳令特色屋物业价值一直下降,市政府拒绝取消这项不公平的政策,既不环保也涉及种族歧视。

朱祖镛表示,“第二和第三桑尼斯有1,496幢特色屋,业主70%以上是华裔,这个歧视性的政策,很明显针对华裔,有种族歧视嫌疑,我们已去函中国驻温哥华总领馆及驻加大使馆,要求代为交涉。”

他指出,市府要求保留1940年前兴建的特色屋,其实不环保,因为部分旧屋已经腐烂并且发霉,或者墙壁使用的是含铅油漆,要求保留1940年前兴建的旧屋非常不合理。朱祖镛强调,市府应该允许业主,对自己的物业有决定权。他表示:“部分改建特色屋,还可见到种族歧视的涂鸦。”

朱祖镛还表示,拥有后巷屋的自住物业业主,把物业出售后将有可能要支付增值税,而且减少隐私,未必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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