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7个居民组成联盟 挑战后园建房新法例

加拿大都市网

(■■多伦多7个居民组织组成联盟,就市府的新法例容许后园建第二居所提出上诉。星报/建筑师合作公司)

多伦多7个居民组织组成联盟,就市府的新法例容许后园建第二居所提出上诉,认为现行指引不能对所有房屋采用一刀切方法处理。倡导可负担房屋的人士认为,范围可以扩大至市内所有房屋,此举将增加社区所急需的楼房。

据《星报》报道,上月2日多市府通过修改土地改变条例,容许居民在其后园建造第二居所。副市长兼规划及房屋委员会主席比露亚(Ana Bailao)表示,法例还未正式生效,上诉将会延迟实施。

咨询过程中建议未被采纳

市府容许建造的后园楼房,通常建在现有房屋的后园,供家庭成员居住或成为出租单位。该个名为建立更好社邻(Building Better Neighbourhoods)的联盟指,并非反对这项措施,但有关指引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房屋,而且不能保护环境,所以提出上诉。新例应该针对不同的社区进行调整,而不是一刀切的方法。

联盟发言人麦卡度(Christine Mercado)称,支持良好的规划原则,但目前容许重新设计所有社区的政策,就是放弃应有的原则。而且,在咨询过程中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当局不需要任何规划,让业主自由地发展,对本市可能是过度扩张,并没有考虑是否作出良好规划的决定。

该联盟在周二发出的新闻稿,声称多伦多市超出省府制定的规定,容许后园居所适用于复式和低层楼房。市务和房屋厅长克拉克(Steve Clark)回复《星报》的声明中说,市府负责实施《规划法》中包含的额外住宅单位条款,可以灵活地采用省府有关改变土地附例规定的官方计划和政策。另针对这类住宅单位,可以调整省府政策和立法的应用,以适应当地的情况。

倡导可负担房屋More Neighbours的义工哈舒曼(Saeid Hashemi)表示,社区参与制定该法例,对这项上诉感到非常失望。市议会大多数票作出这个决定,上诉是反民主的举动,比反对个人或较小规模的楼房发展还要差。

他指出,后园楼房为各社区增加新的单位,并且可以灵活使用。例如,长者可以退休并出租主楼,然后居住在后园单位,此举增加出租单位供应量,又可以防止楼价上升。

 

星岛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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