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檢調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弊案,案情有重大發展!檢調查出,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不但指示海外孫公司GC租賃違法貸款給三寶集團J&R、Grand Crystal公司53.49億,甚至還挪用永豐余、元太科技資金850萬美金,供三寶董事長李俊傑購買BLAZER公司持有的Link Mart公司股權。北檢訊後,對何壽川、永豐余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妻子廖怡慇3人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永豐銀董事長游國治及永豐余財務主管3人均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另何壽川妻子張杏如、永豐銀副總陳佳興等5人則獲請回。
據《中國時報》報道,檢調調查,何壽川與多名永豐余集團高層,涉嫌自2009年10月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Grand Capital)公司,借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資本額20萬美金的境外紙上公司J&R,無擔保放款高達52.78億元。檢調認為,何壽川不但指示GC公司貸款予J&R及Grand Crystal公司53.49億;且永豐銀違反關係人授信規定,永豐金放款給三寶,又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可交換公司債。另永豐金放貸給三寶集團相關公司Star City;因何妻張杏如在Star City擔任董事,涉嫌違反利害關係人交易。
此外,何壽川還挪用永豐余公司及元太科技公司資金850萬美金,提供李俊傑購買BLAZER公司持有的Link Mart公司股權。
何:沒一分錢進口袋
檢調16日發動大規模搜索偵辦行動,約談何壽川夫婦23人,11人移送北檢復訊。
據了解,何壽川否認犯罪,強調一切合法。他喊冤說,是集團旗下租賃公司進行的業務,相關放貸和投資並未違反金控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規定,且在大陸的投資有獲利;獲利款項全都進入公司,沒有一分錢到他口袋。檢方訊後,以何壽川3人涉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