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動議實施《2017年租金公平法》,助維持住房租金的可預測性及可負擔性,從而解決租客面對的日益高漲的租房成本。資料圖片
省府周一動議實施《2017年租金公平法》(Rental Fairness Act,2017),如果獲得通過,將有助於維持出租住房的租金的可預測性及可負擔性,並且強化全省各地的租客保障。
《2017年租金公平法》將擴大現行的租管,以至覆蓋所有私人出租住房,包括1991年11月1日後建成交吉的樓宇,從而解決租客面對的日益高漲的租房成本。擴大租管法,是安省公平住房計劃(Fair Housing Plan)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幫助省民找到可負擔的居處。
保障租客不被驅趕
以上動議的立法,還包括以下對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所作的更改,計有:
‧推行一個標準的租約,幫助租客及業主知道權利及義務,同時削減他們之間的爭議。
‧保障租客不被驅趕的權利,不受「業主自用」條款的濫用所損。
‧確保業主不能向前租客追收沒有授權收取的費用。
‧對於升降機停駛而沒有按照指令修好的大廈,禁止加租幅度照過指南的規定。
‧取消水電收費可以超過指南規定增幅的做法,以保障租客不受碳排放的成本影響,同時鼓勵業主致力使到他們所擁有的大廈更加節省能源、環保。
安省房屋兼削貧戰略廳廳長巴拉德說:「省民面對戲劇性的租金增加,我們不能坐視不理,任由他們繼續受制於不公平的做法。我們推出強勁而全面性的一連串改革,將有助於省民的日常生活更能預測未來,並能負擔得起他們在所紮根、所愛的社區安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