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学生向同学的父亲诉心声,疑昏睡时遭人胸袭猥亵,但罪证不足,检察官决定不将男子起诉处分。
被告男子姓胡,是一名的士司机,因每天都会送儿子上学,顺路接载儿子同学小芬一起到学校。暑假期间,胡男还曾带着儿子和小芬一起到海边烧烤,感情不错。
7月某日凌晨,小芬因跟男朋友分手,心情不好,传讯息给胡男诉苦,胡男便约她到海边散心。未成年的小芬担心前男友有性病,自己会被传染,不知道该怎麽办。胡男就称有防治性病的药,让小芬服用,结果让她陷入昏睡,醒来时已经在家中。
小芬怀疑遭胡男胸袭,到警局报警。胡男承认有拿防治性病的药给小芬吃,但她昏睡时,就她送回家,并没有猥亵对方。小芬的检体报告,无毒物反应,也没验出胡男DNA,无法证明小芬被胡男下药猥亵,罪证不足。因此,检察官决定不将胡男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