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橄欖球員在華傷人判4年 曾在加國打過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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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左)曾効力於印第安那州博爾州立大學。資料圖片
 

美國前橄欖球運動員溫德爾.布朗因在中國重慶的一家酒吧打人,6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罪名是「故意傷害」。布朗的律師和一名活動家稱處罰過於嚴重,對判決表示不服,向美國政府求救。

布朗是底特律人,曾効力於印第安那州博爾州立大學,2016年9月被捕時正在中國西南地區教美式足球,之後被指控蓄意攻擊,但是他否認自己曾在酒吧毆打一名男子,並稱在遭到襲擊後他舉起雙臂只是為了進行自衛,將攻擊者趕走。

雅虎體育7月3日發佈消息稱,布朗的律師吳俊梅(Wu Junmei,譯音)在電話中表示,重慶一名法官在舉行簡短的聽證會後就公布了這一判決,並表示布朗打算上訴。布朗的支持者稱,2016年9月24日夜晚,布朗在重慶一家酒吧參加朋友的生日派對,期間派對的狂歡者向布朗扔了一個瓶子,隨後發生了爭執。之後,那名當地男子指控布朗將自己的一隻眼睛嚴重打傷,現在不得不將它摘除,並要求布朗賠償十多萬美元,否則會訴諸法庭。雙方沒有達成和解。

支持者認為不公平

三藩市活動人士卡姆(John Kamm)認為,因酒吧打人就判處布朗4年徒刑是極其不公平和過分的。卡姆稱,中國有時會在外國人被定罪後將他們驅逐出境,但不清楚布朗是否有可能被驅逐出境。目前布朗在等待判決時已經被拘留了20個月。

布朗的支持者表示,美國白宮、國務院和密歇根州官員已經向中國提出了這個問題。6月28日,美國駐華大使館發言人稱,「我們已經知悉布朗被判4年徒刑的報道。美國國務院會認真履行其協助海外美國公民的職責,我們將繼續密切關注他的案子」。

31歲的布朗曾在2004年至2008年期間在印第安那州博爾州立大學擔任後衛球員,後來在加拿大橄欖球聯賽(Canadian Football League)打球,隨後前往中國執教。

布朗的母親安托瓦內特在判決下來後接受電話採訪時說,「我還是不明白:他到底犯了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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