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省自由黨議員提出懲罰走路看手機人士的草案。 加通社
綜合報道
安省自由黨議員提出一項懲罰過馬路看手機人士的私人草案,省長韋恩認為有關草案值得研究,但安省新民主黨議員批評草案捉錯用神,認為應加強懲罰分心駕駛司機。
9個月內25行人死亡
安省自由黨議員比加(Yvan Baker)提出「放下手機抬起頭」草案(Phones Down, Heads Up Act),建議懲罰在過馬路時使用手機或電子產品的人士,由初犯者罰款50元,以至第3次犯規罰款150元。
比加表示,在街上經常見到有人邊過馬路邊用手機,專家指行人會因此而分心及增加受傷風險,若對此等危險行為提高意識將可拯救生命。在今年頭9個月,多倫多街頭有25名行人死亡,去年則有43名行人在街道被撞倒致死。
雖然私人草案很少會獲得政府支持而成為法例,但韋恩認為這項草案是項有意思的建議及值得研究。她指過馬路時分心相當危險,已禁止司機在駕駛時看手機。
新民主黨省議員蒂娜沃(Cheri DiNovo)則批評,這項草案捉錯用神,傳達一個錯誤的訊息。她認為政府應加強懲罰分心駕駛的司機,而非處罰受害人。
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