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空姐被殺藏屍衣櫃 前男友毫無悔意判囚終身

加拿大都市网

■■空姐被殺後藏屍衣櫃一案,被告莫俊賢(左)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黃梓生

港龍航空空姐2013年在家中被殺後被人藏屍衣櫃內,空姐前男友經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立,5月11日在高等法院被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另就盜竊罪及企圖盜竊罪共被判監九個月,兩項刑期同時執行。

法官判刑時直言,被告莫俊賢毫無悔意。他不但奪去死者的生命,更編作謊話,對他聲稱深愛的人作出無情和令人震驚的指控,甚至不介意死者的私隱被呈堂公審,進一步在死者家人的傷口上撒鹽。

辯方大律師柏偉利(Leslie Parry)開首求情指,卅一歲被告莫俊賢自被捕一刻已承認殺人,他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亦對自己所作所為深感內疚。

柏偉利形容,兩個相戀的年輕人本有大好前程,卻因一人犯錯而導致另一人失去生命,這一切都不可挽回。被告不但對死者抱歉,亦對不住死者父母和兩個胞妹、她的親戚朋友、被告自己的父母和祖父母及他在內地的情人。被告在內地的兩歲半兒子,亦需要在無父親之下長大。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被告有自由選擇在審訊中為自己辯護,但他此舉卻令死者一同受審。被告聲稱死者曾襲擊他,將他與新男友比較,更出言辱罵他。明顯地,陪審團不接納被告的說法,他確實謀殺了死者,卻為了自保而編作彌天大謊。

法官指被告為求自保謊話連篇

邱法官續指,被告嫉妒心重,佔有慾強。案發前他曾因襲擊和恐嚇死者而需簽保守行為,顯然他無從此事得到教訓。法庭難以相信他冷血地殺人後,仍可鎮靜地偷去死者的財物。邱官亦同意控方所言,被告潛逃後不久即在內地另結新歡,更得了兒子,卻從無顧及兒子的將來,是專顧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被告莫俊賢於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廿六歲港龍空姐陳曼儀。他事後盜去死者的銀行卡提款不果,但變賣死者手機而獲利一千二百元。控方於裁決後透露,被告於案發前三個月曾因金錢糾紛襲擊和恐嚇死者,被法庭下令以一千元自簽守行為十二個月。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12星座一周运势(5月4日-5月10日)

万锦27岁男子涉参与系列枪击案 上月终落网!

联邦宣布向多伦多拨款$1.04亿 帮助举办世界杯!

大统华等华人西人超市最新FLYER!母亲节特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