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連線:簽約後交割前房子受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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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們購入一所房子,在簽署合約至正式交割期間曾發生暴風雨,房子的雨水槽遭吹毀。損毀發生時賣家仍是房子的業主,請問維修是否應由他們負責?

回答者:Joe Richer(Reco Registrar)

A:置業人士最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就是物業在購入時完好無損,但入住前受風暴或任何原因造成損毀。

然而,新業主還未正式擁有該物業,那損毀的維修責任究竟誰屬?

根據大部分房屋買賣合約的條款,賣家在交收完成前,有責任讓物業保持在簽署買賣合約時的狀態。這也意味着,交收前的一切損毀,賣家均負有維修責任。

如果目前情況還不是太糟,不過是購入房子時,它的屋頂舖滿了落葉,屋檐雨水槽也塞滿了腐爛的枯葉。可請自己的經紀要求對方確保屋頂和雨水槽的枯葉在下雪之前清理妥當,因為你肯定不希望在寒冬臘月房子交收時,才發現因腐爛枯葉凍結在雨水槽內,造成真正的損毀。

不過,基於損毀的嚴重程度,你可有以下3個選擇:

• 賣家可能同意自行安排維修,費用由賣家負責;

• 賣家可將保險賠償所得金額交予買家,交收後由新業主自行安排維修;

• 若損毀非常嚴重,作為買家,可以終止買賣合約。如果你有此考慮,應先徵詢房地產律師的意見。

如賣家拒絕負責維修,買家應與律師商討採取法律行動的可行性。

在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形勢下,房子常常會很快就被搶購一空。如果買家未能周全考慮到買房可能伴隨的一些需要維修的損壞,以及有機會帶來潛在的附加維修成本,將會有很大風險。

如果經過驗屋師驗屋發現,房子本身或者電器設備有損壞或老化需要維修,買家還需要與賣家協商,爭取在維修後進行再次驗屋,以清楚了解房子現況。

如果你仍不確定應怎樣做才更好,請與你的經紀商討有何選擇,亦應徵詢律師的專業意見,請放心向不同的專業人士尋求更多協助。

若你決定繼續進行交易,但房子需做重大維修(例如引發了水浸或火災),你可嘗試與賣家達成協議,要求改變交割日期,直至維修完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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