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家暴案持續增多 66萬少兒有酗酒家長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加拿大的家庭暴力事件持續上升,有不少受害人因不同原因,未能離開施虐者或脫離家庭關係。有家庭事務律師表示,現行的家庭法律提供全面的保護,但還要看執法人員如何處理個案。目前,受虐的婦女需要更多家庭支援,施虐者因心理和情緒上出現問題,應該長期監察以確保他們不會重犯。

Citynews引述2019年警方資料顯示,加拿大超過22,000名兒童及青少年,經歷過家庭暴力事件,較前一年的19,000人有增加趨勢。據安省家庭外展協會的數字顯示,本國有660,000名18歲以下兒童,他們最少有一名酗酒的父母;每5個案中有3個是女童。

該報道訪問當事人美亞(Maya),在她的成長經歷中,經常目睹酗酒的父親醉後虐打母親。每次報警求助,父親3次因此入獄,然後重回家裡居住,她不明白父母為何仍在一起,也無法避免虐待的事情繼續發生,感到現行的支援未能提供足夠的保護。

受虐婦女需要更多家庭支援

家庭事務律師黃嚴煥卿表示,現行家庭法例能夠全面的保護,但要看執法人員處理的態度。有些情況警察接獲求助,上門見沒有人受傷,只會口頭警告了結,有時會拘捕施虐者。如果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便會通知保護兒童會,派人員進行評估以決定暫管兒童,有時可能對父母提出嚴格的要求,令當事人感到煩惱和困難。

■黃嚴煥卿
 
她稱,有時施虐者被捕,但警方太忙沒告知受害人對方已釋放,直至對方回到家裡才嚇了一跳。有些受害者透過律師或社工的幫助,申請禁制令不容許施虐者接觸當事人。但禁制令只限3至5年,其後讓施虐者回家團聚。
 
黃嚴煥卿指出,有時法庭判施虐者上課,學習控制情緒,合格後可以重新與家人同住。其實,這類施虐者本身有心理及精神健康問題,單憑10堂的教育課程,難以改變他們虐待行為,必須進行長期監察是否已經改過。因此,不少受害者面對虐待情況,不想報警求助,擔心事後對方採取報復行動。
 
她說,有些被虐婦女可能因為宗教或文化的原因,無法與施虐的丈夫離婚。有些因為經濟問題,難以獨力生活,寧願繼續與對方同住。現時對單身母親提供的福利金算足夠,但對於育有多名年幼子女的,則需要更多的支援服務,讓她們送子女上學或往超市購買食物和用品,以及有人代為照顧年幼的孩子。星島記者報道
 
(封面圖來源pixabay,僅作說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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