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皮爾區商戶如果未能遵守阻遏新冠病毒傳播的衛生規程,可面臨每日5,000元的罰款。
據CP24報道,皮爾區官方於周六發佈新聞。官員說,根據健康保護和促進法(the Health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Act)第22節,如果任何商戶老闆或者經營者未能採取必要行動,預防或制止新冠病毒在工作場所的傳播,將被處以罰款。
皮爾區醫療衛生官Dr. Lawrence Loh在申明裡說,大部分工作場所認真保護員工,但仍有部分僱主繼續無視員工安全。
皮爾區對所有僱主下達命令,如果其工作場所里任何人新冠病毒確診,有新冠病毒癥狀,或者暴露於新冠病毒,僱主必須指示該人進行自我隔離,並求醫。
如果一個工作場所有兩名或更多確診新冠病毒陽性的員工,僱主應該通知皮爾區公共衛生局(Peel Public Health)和勞工廳(the Ministry of Labour)。僱主必須配合和遵守皮爾區公共衛生局的所有指示。
命令同時要求所有商戶採取所有的新冠病毒預防措施,包括篩查身體距離,使用口罩,和進行手部消毒等。
官員說,第22節未包括強制有薪病假,因為公共衛生局沒有這一權限。
新聞里說,「但是,皮爾區公共衛生局繼續強烈建議,僱主為員工提供病假福利和工作保障,以保護員工。這將使受新冠病毒感染的員工能夠採取正確行動,進行自我隔離,幫助停止傳播。」
皮爾區公共衛生局說,自疫情開始以來,已經調查了逾1,500起潛在的工作場所新冠病毒暴露事件。在9月1日和11月13日之間,至少有116個工作場所宣告爆發疫情。
如果在兩周的時間裏,一個地點或者一個場所內,發生了兩起或者更多新冠病毒感染,就可定義為爆發疫情。
官員說,皮爾區目前正對8個爆發疫情的工作場所進行調查。
皮爾區正處於第二波嚴重疫情之中,周六新增新冠病例達到497個。皮爾區目前被列入安省分色5級抗疫系統的紅色管制級。(星島綜合報道)
(圖:Dr. Lawrence Loh/CP24視頻截圖)T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