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與買房的三點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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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e Richer

【加拿大都市網】

Q:賣房比買房更難嗎?如何保護自己?

A:出售住宅與購買住宅相當不同,可能是一次牽動情感的體驗,因為你必須向一個曾經視為家的地方道別,特別當那裡盛載了很多美好回憶。因此,有些事情你是需要知道的,既確保你的利益受到保障,同時保證情感不會妨礙你作出決定。

首先,賣房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市場推廣和曝光。買家有無數途徑得知物業出售,尤其在數字時代。作為賣家,假如沒有人知道你的房屋要賣,你是無法賣出的。那麼應該如何推銷自己的房屋?要如何使它在同區物業中脫穎而出?

這或許就是需要聘用註冊房地產專業人員的原因,他們需要對你的街區有認識,而且與你合作,為房屋獨特賣點,訂出最佳的營銷策略。在放盤價格的問題上,請與經紀深入溝通。先詢問最近區內的樓盤售價,確定最近有哪些類近的物業售出。確保自己取得所有需要的資訊,並且對營銷策略感到滿意,然後在放盤協議上列明時間表,以免日後有任何誤會。

切記,雖然經紀會提供意見,但決定售價和適合的營銷策略,仍然是你的責任。

賣房與買房的第二大分別在於支付傭金。通常房地產交易是由賣方支付傭金,不僅是支付給賣方經紀,同樣要支付給買方經紀。但亦有其他給予買方經紀報酬的方式。無論你如何決定,這都必須在放盤協議中列清楚。

第三個需要考慮的方面是截至交易完成為止,賣家仍然擁有該物業。因此在交割之前,你仍有責任支付所有費用,包括按揭供款、保險、市政稅項、水電費和維修費。即使物業在交割前空置一星期或一個月,依然如此。

一般來說,成交期的長短-在簽署買賣協議(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到新業主取得所有權的期間-是可以由買賣雙方協商。

賣房還有其它特別的地方,包括:訂出合適的放盤價格,這不同於買家所定的出價;決定哪些不動產和動產將會包括在談判和售價當中;列出所有租用或出租的項目,以及買家在這些合約中的責任;披露潛藏的房屋缺陷(無論買家有沒有主動問及)和賣方在成交後的任何持續責任;以及,買方不符合協定條件,或無法完成交易的任何相關風險。

所有這些出售住宅的獨特面,值得向註冊房地產專家徵求意見,他們能夠指道銷售、為你的物業獲取最好價錢和確保交易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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