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書條款:是民主高速隧道的緊急出口,還是制度近路圖方便的後門?

加拿大都市网

省長福特今早表示願意撤回基於33條但書所立對教育工作者強加聘用合約並剝奪他們罷工權利的28號法案,條件是先停止罷工再重回談判桌。加拿大公共僱員工會(CUPE)今(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今日起結束罷工行動,承諾明日起會重返工作崗位。此次,安大略省教育部長里奇(Stephen Lecce)在接受CBC採訪時說,這次勞資談判的雙方分歧巨大。雙方博弈的焦點在於是否使用「但書條款」。究竟什麼是但書條款,它的使用對本次教工罷工以及後續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和後果?它是民主高速隧道的緊急出口,還是制度近路圖方便的後門?都市脈搏請來時事評論員昌西做客節目,為我們解析一下。

 

Headlines from 1982 proclamation of the Charter

1.這是是什麼條款?具體有哪些權力?

Changxi:

Notwithstanding clause可以說是一條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當中的「漏洞條款」,有簡明的話語來說,意為省議會或者聯邦議會可以使用這一條款,從而在五年時間內忽視立法可能帶來的違反憲法權利的挑戰。具體來說,是憲法權利當中第二條或者第7-15條。原文如下:

Section 2

lists what the Charter calls “fundamental freedoms” namely freedom of conscience, freedom of religion, freedom of thought, freedom of belief, freedom of expression, freedom of the press and of other media of communication, freedom of peaceful assembly, and freedom of association. In case law, this clause is cited as the reason for the religious neutrality of the state.

Legal rights[edit]

Rights of people in dealing with the justice system and law enforcement are protected:

Section 7

right to lif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the person.

Section 8

freedom from unreasonable search and seizure.

Section 9

freedom from arbitrary detention or imprisonment.

Section 10

right to legal counsel and the guarantee of habeas corpus.

Section 11

rights in criminal and penal matters such as the right to be presumed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Section 12

right not to be subject to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

Section 13

rights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Section 14

right to an interpreter in a court proceeding.

Equality rights

Section 15

equal treatment before and under the law, and equal protection and benefit of the law without discrimination.

The notwithstanding clause — or Section 33 of the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 gives provincial legislatures or Parliament the ability, through the passage of a law, to override certain portions of the charter for a five-year term.

簡單來說,如果得到了議會多數的支持,那麼議會通過的法案可以在五年的時間內限制法案可能面臨的憲法挑戰以及訴訟。

此前在安大略省,省級議會一共使用過2次不退讓法案,分別是2018年裁撤市議會席位(被法庭判定違反言論自由),2021年限制第三方在競選期之外的時間內投放廣告(被法庭判定違反言論自由),以及本次安省福特政府應對教職工罷工。

  1. 福特為什麼要使用不退讓法案?

Changxi:

其實從這幾次經歷來看,福特使用不退讓法案的原因來自於實施自己做出的競選承諾,或者意圖達成對自身有利的政治目標。

時間回到2018年,按照當時福特的說法,其主要政綱是挽救安省的財政支出,所以要將原本多倫多47個市議會席位減少到與聯邦議會、省議會當中一樣的25個。當然,值得注意的是,在安大略省第二大城市的渥太華他卻沒有這麼做。在在2018與2022年兩次市選當中,渥太華均有超過聯邦席位數的市議會選區數量(23 vs. 9 in 2018, 24 vs. 9 in 2022)。基於此,福特的批評者也指出福特此舉實際上是要打擊他在省內比較重要的反對勢力,也就是多倫多市議會。

在2021年,限制第三方政治廣告的意圖顯然也是福特在競選時期可能遇到的另外重要反對勢力:工會。因為在加拿大與安大略的選舉法中,只有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才可以以個人身份對政党進行捐助。在限制第三方的行為下,我們也就看到了在剛剛過去的省選當中,不論是安省自由黨,還是安省新民主黨,都出現了金錢資源不足的問題。

而對於這一次,福特政府的說法是:要幫助孩子們補回在新冠時期落下的課程,以及以相對低廉的價格與教師工會完成續約。簡單來說,就是將自己單方設立的合同以強買強賣的方式施加到教育業員工身上。

我們來比對這三次經歷,不難發現,使用不退讓法的主要條件有兩個:其一是需要通過的法案或者達成的目標有爭議,其二是通過法案是福特政府的核心政治目標。

  1. 為何此次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批評說,利用但書條款來取消員工權利是錯誤的。司法部長拉麥迪(David Lametti)表示正在考慮聯邦政府應對省政府利用但書條款的方法。聯邦政府會採取什麼措施?

Changxi:

我認為正如我們談論到的第一個問題所提到的,使用不退讓法實際上限制了民眾享有的憲法權利。而在加拿大, 自由和民主兩個詞彙並不是空談,用前總理哈珀在2015年的敗選演講的話來說,加拿大擁有世界上歷史最為悠久的民主體制。但不退讓法的使用讓如同你我的普通人可以隨時失去例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以及接受公平的審判,不被非法拘禁等等我們習以為常的權利。而目前,僅僅是來解決勞工問題,福特政府就開始使用這樣極端的辦法,這樣的情況不得不令人擔憂。

在加拿大的歷史上,責任政府的概念始於19世紀30年代,這也是加拿大民主的基石。這意味着政府需要對民眾負責,也需要透明公開的審閱曾經做過的行為。例如目前正在進行針對緊急狀態法的複議會議,例如我們都聽說過的關於原住民寄宿學校歷史悲劇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

雖然特魯多總理與聯邦司法部長已經表態要尋求限制省級議會使用不退讓條款的辦法,但我個人對解決問題的前景很悲觀。不退讓法案是憲法當中的漏洞,而在不修改憲法的前提下,解決這一問題的方式十分有限。其實這與目前發生在魁北克的民選代表拒絕向英王宣誓的問題一樣:這些保留在1982年憲法版本當中的條款,如今成為了具有爭議的事件。

  1. 此番博弈除了對工會,對普通民眾和社會將有何長遠影響呢?

Changxi:

對於這個問題,最大的挑戰實際上就是我們剛剛談論到的,政府對民眾憲法權利的侵害。放眼世界看來,這種來自於公權力的對原有民主體制的侵害和公民自由的侵害正在變得越來越常見,以及越來越頻繁。在美國的中期選舉當中,依然有候選人聲稱2020年的美國大選存在舞弊。在巴西,落選的極右翼總統不承認敗選。當我們來看加拿大國內的情況,不難發現針對不退讓法案的使用越來越頻繁。這樣的狀態不得不令人很擔憂。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