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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19: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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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得票率

省選選舉模式讓人摸不着頭腦 得票率僅17%也能當選?

最近,轰轰烈烈的卑诗省和安大略省地方选举结束。笔者随意抽看了一下安省某市的市议员选举,十多个候选人势均力敌,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也仅占总票数的17%。领先者当选,这是加拿大惯常的选举模式。人比人气死人!不论你最终得票占总数的多少,只要你得票最多,不论你是否低于50%,还是低于20%,自然都是你当选。这样的情形在选举中并不稀奇,相信得票率比这17%更低的也不无可能。 以少于20%选民的认同,获得代表100%选民的权利,这是否公平?因为剩下80%或者更多的不同声音和意见,得不到选举中的反映,但这就是领先者当选模式的现实。难怪,选举改革的议题一直在处于争议当中。从现在起到11月底,卑诗省正在进行一场公投:第一问您是否赞同将“领先者当选”的模式改为“比例代表制”,第二是如果同意比例代表制,您愿意选择三个选项中的哪一个?估计有可能让很多人都摸不着头脑。 但是卑诗省并没有给公众足够的选项。安省今年的地方选举,则在安大略的伦敦开创了一个历史先例:开始实行另外一种选举改革——以“排序选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市长、市议员。安省京士顿区和剑桥区也趁着选举进行了一次公投:决定从下次选举开始使用“排序选票”的方式。 卑诗省和安省,“比例代表(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制和“排序选票(Preferential Ballot)”制,虽然都是在选举制度上进行改革,试图改变“领先者当选”的一些不合理性,但这两个制度却是完全不同的动物。 “比例代表”制中,按照政党或者某参选群体进行分类,最终按照各政党的选票比例分配议席。如果某个政党在(比如,全省的)选举中获得总数20%的选票,则在议席上需要将该党(或群体)的议席补齐到接近20%,以在议会上反映出支持该党这一部分人群的意见。 当然这其中有很多细节需要确定,因此衍生出各种不同的制度。但比例代表制反映了社会多元的不同意见,有利于支持率比较低的小党。但问题是小党之所以是小党,是因为它在每一个选区中都不能得到大多数选民的认同,只有依靠全省(或全国)所有选区的选票,才能补充该党的议席。有评论指出,比例代表制造成的结果,是使得政党越分越小,选战越打政治力量越分散,最终在议会上很难组成多数政府,经常需要依靠联合政府的方式完成政府的运作,造成政府的不稳定,分分合合,一不高兴就再来一次选举。 “排序选票”制则是直接要求每个选区的民意代表,必须获得绝对多数的选票支持,亦即最终的选票必须超过50%。实现这样一个结果的唯一方法,就是给选民以“排序”选择,在选票上打下1、2、3的顺序(当然,选民可以有选择只投一个候选人,放弃选择第二、第三人选) 。如果一个选民的最理想人选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即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得票最低,则这张选票就划归选民的第二理想候选人身上,直到推出一个选票超过50%的候选人为止。参加过加拿大党魁选举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选举规则实际上在三大政党中已经成为了惯例。 从某种意义上说,两种选举改革制度的方向是截然相反:比例代表制是分散选民意志,容易营造一些另类、极端的政党滋生和成长的环境,对社会未必安全;而排序选票制度是凝聚选民的意志,至少可以让政治生态走向中庸和平,减少相互攻讦。 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