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全家 萬錦市24歲青年被判終身監禁 40年內不準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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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死者,(左起)被告的妹妹、父亲、母亲及外祖母。CTV

【星島綜合報道】去年夏天殺死全家人(父母、妹妹和外祖母)的安省萬錦市24歲男子,被判終身監禁,40年內不準申請假釋,換言之到被告可以申請假釋時,已經64歲。

被告扎曼(Menhaz Zaman)穿着橙色囚衣,周五在中央東懲教所透過視像系統出庭。法官富爾斯特(Michelle Fuerst)在紐馬克特(Newmarket)法院大樓判刑時稱,案中所發生的事情可以用屠殺來形容,並形容被告的行為令人深感不安。

被告於9月24日在庭上,承認4項謀殺罪,分別為殺死50歲母親貝甘(Momotaz Begum)的二級謀殺罪、殺死59歲父親莫尼魯茲(Moniruz Zaman)的一級謀殺罪、殺死70歲外祖母菲羅扎(Firoza Begum)的一級謀殺罪及殺死21歲妹妹馬利莎(Malesa Zaman)的一級謀殺罪

一級謀殺罪罪成依例被判處自動終身監禁,25年內不準假釋,而二級謀殺罪罪成依例被判處終身監禁,10至25年內不準假釋。如被告同時犯下多項謀殺罪,合符假釋資格的期限可以分期執行。

在10月26日舉行的視像聆訊上,被告的辯護律師摩納哥(Adele Monaco)稱,當事人指示她與控方達成一致決定,把可以申請假釋的時間定為40年,即是一項二級謀殺罪15年及一項一級謀殺罪25年,分期執行,合共40年,而另外兩項一級謀殺的假釋期限同期執行。

換言之,案發前無犯罪記錄的被告,首次有資格申請假釋時已經64歲。

案發於2019年7月27日,被告在幾個小時之內於屋內殺死4個家人。案情透露,被告原本在約克大學修讀工程學,在家人眼中一直都是認真的好學生、乖巧的好孩子。但在2019年因為成績太差被退學,其後終日流連購物中心、健身室或窩在家內打遊戲機。直到原應畢業的前一天的下午大約3時,先在主人房內殺死母親;1小時之後同樣在主人房內殺死外祖母。接着被告等待父親和妺妹回來,期間被告打遊戲機和打瞌睡。到晚上11時左右,被告在客房殺死妹妹;大約1小時後,被告在妹妹的睡房內殺死父親。

驗屍結果顯示,被告先用極大可能是鐵筆的物件擊打4個死者的頭部,待他們倒在地上後,再用刀割破他們的喉嚨。

案發後不久,當時23歲的被告在一個網上聊天室中發佈了死亡細節,包括相信是他死去的家庭成員和他們如何被殺的照片,以及被告洗澡後穿好衣服和沾滿鮮血的雙手的照片。被告在網上又談到沮喪的感受和退學,表示「我開始變得沮喪,成為無神論者,並最終制定了這個計劃,又稱「已經等了3年,雖然我像個懦夫,但我已經不必擔心了」。網友收到信息後大驚,於是報警。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4具屍體,並拘捕被告。

被告在庭上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法官富爾斯特稱,案發前,被告過了兩年雙重生活,一面是瞞着家人,繼續做家人眼中乖巧好孩子的生活,一面是流連購物中心和健身室等的生活,最終被告沒有向家人坦承自己的謊言,而是在家裡殘酷地殺死家人。

富爾斯特又形容案件令人髮指,死者被親人殺害。

被告原先被控4項一級謀殺罪,其後被告承認3項一級謀殺罪及一項二級謀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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