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須有監護人 年紀小更要與親屬住

加拿大都市网

溫哥華學校局表示,它們安排13歲或以上入讀溫哥華公立學校的海外留學生,寄住於本地家庭。當學生被取錄後,合作寄宿機構Langara College Homestay會為學生安排寄宿家庭事宜,詳盡的家庭住宿計劃指南會寄發給需要申請的學生。

溫市學校局表示,如果學生沒有監護人的話,可申請由寄宿家庭的家長擔任學生的監護人。所有中學生的家長必須委任一位在溫哥華地區年滿25歲或以上的監護人,其職責是照顧學生,並確保學生的住宿和其他生活所需,包括飲食、衣物和交通得到妥善的安排。中學生必須與成年的監護人或寄宿家長同住。

如果在溫哥華地區沒有任何人可以作為監護人,溫哥華學校局可以按照個別需要,安排提供寄宿的家庭作為寄宿學生的監護人。

學校局表示,所有就讀溫哥華學校區的小學學生,必須與父母或成年直系親屬(例如祖父母、姑母、伯母、舅母、阿姨、伯父、叔父)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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