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辛無意修改《公民法》 禁止雙非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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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辛在温哥华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提问。 冯瑞熊摄

■ 胡辛在溫哥華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的提問。 馮瑞熊攝

星島日報記者馮瑞熊報道

雖然有報道指溫哥華沿岸衛生局官員承認有組織安排中國孕婦到本國產子,但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入籍部長鬍辛(Ahmed Hussen),周五在溫哥華拒絕回答相關問題,只透露無意修改《公民法》禁止雙非嬰兒取得加拿大國籍。他並強調,不會容許任何人濫用加國的制度。

正在溫哥華宣傳聯邦政府近日正式實施《公民法》C-6號修訂案的胡辛,周五出席新聞發佈會時,被記者問到有衛生局官員承認有來自中國的組織安排「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時只表示,要進一步了解細節才能夠評論,但無意修改《公民法》。他說,如果有人濫用制度,政府一定會處理。

每傳媒只許問一條問題

記者會期間,本報及另一華人傳媒想追問涉及「生育旅遊」 及 「雙非嬰兒」 等問題,包括外來孕婦沒有犯法,公眾如何舉報她們在本地產子等,胡辛以問題與移民法無關為由,拒絕作答。記者會更只容許每名傳媒發問一條問題。

根據目前《公民法》,在加拿大境內出生的嬰兒,不論父母是否本國公民或永久居民,都可以獲得加拿大國籍。由於愈來愈多外來孕婦到本地分勉,佔用本地醫療設施,以及出生嬰兒可自動獲得加藉,引起公眾關注。

另外,被問到魁省皇家騎警涉及專門針對申請庇護穆斯林的調查問卷事件時,胡辛指事件是完全不能接受,也有違加國政府的政策。他說在事件曝光後,有關方面已停用這份問卷。

對於剛於周三起生效的加拿大《公民法》C-6號修訂案,胡辛指聯邦自由黨政府透過《公民法》修訂案,移除由上屆保守黨政府設下的不必要入籍障礙,今後加國永久居民申請入籍之路途將更暢順,並且具彈性。他說聯邦政府深明永久居民對加拿大所發揮的重要角色,也期望他們入籍成為公民,為本國作出貢獻。

《公民法》C-6號修訂案提出多項放寬規定,包括縮短入籍所需居住時間,從以往的6年內住滿4年,調整為5年內住滿3年;申請人也可以把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居住的每一天折半計入加拿大公民申請的居住時間內;原法案規定需提供過去6年內4年的報稅紀錄,現調整為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紀錄,以證明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另外放寬考入籍試的年齡範圍,由14歲至64歲,調整為18歲至5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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