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支招:稅表一個簡單修改即可免退還CERB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 最近加拿大稅務局(CRA)向一些加拿大緊急救助金(CERB)領取者發出的信件,令他們擔心須退還已領取的款項,不過有稅務專家表示,這當中一些人可能可以通過一個簡單明了的解決辦法,來消除退還CERB的煩惱。

據Global News報道,稅務局最近稱正在與一些CERB領取者聯繫,因為他們無法確認這些人士在2019年或申請前12個月內,至少有5,000元的就業或自雇收入。信中指,對於自雇的納稅人,符合CERB申領資格的收入必須是「稅前凈收入」,即總收入減去支出。

多倫多的稅法律師羅特萊施(David Rotfleisch)認為,因為納稅人沒有義務申報支出,因此已提交2019年稅表的申領CERB自僱人士,應該可以通過填寫一份T1-ADJ表格來修改其退稅申請,在該表格中,他們可以減少一些已申報的支出,從而令他們達到凈收入須超過5,000元的申領CERB資格門檻。羅特萊施說,「可能只要繳一些稅,你就有資格申領CERB且不需退還全部已申領款項。」

為小企業主提供稅務服務的註冊財務規劃師德盧卡(Gennaro De Luca)也表示,修改報稅表,應該是調整上報稅務局之凈收入的「一種簡便方法」。他說,「實際上,如果你的總收入超過5,000元,則可以去掉部分支出成本,讓凈收入超過5,000元,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稅務局對Global News表示,其發出的信函旨在「解釋哪些是符合申領CERB資格的收入,哪些不是。收到這些信件的人不應將其解釋為稅務局確定他們沒有資格申領CERB。 」但許多自僱人士認為,在線CERB申請和資格要求中的措辭,並未明確表明申請人必須根據其凈收入來決定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不過後來推出的加拿大復蘇福利(CRB)在資格標準中就明確指出,自雇申請者要看其凈收入。羅特萊施認為,CRB的措辭更清晰可能是因為稅務局從有關CERB的溝通問題中獲得了教訓。他表示,CERB的措辭不清引起了「大麻煩」。雖然稅務專家都了解,在與稅務局打交道時,自雇收入通常是指凈收入,但「如果你不是稅務方面的從業人員,則無法從網站上了解這一點。」 (星島綜合報道)

(圖片:Global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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