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怡敬律师(图)
秦怡敬律師(圖)
時評人秦怡敬律師(圖)認為,將聯邦律政檢控辦公室從聯邦司法部分拆獨立出來,能否就能真正解決政治不干預司法問題,頗有商榷餘地。她指如果政府要干預司法檢控,即使檢控部門獨立於司法部之外,亦有機會被干預,其實質作用如何難以評估;社會在此時有上述聲音,或許是冀藉此提議,提出制度本身具結構性問題,從而稍稍緩解聯邦政府目前面對的窘境。
秦怡敬律師表示,自從SNC-Lavalin事件後,社會上有聲音認為應該把聯邦檢控工作與聯邦司法部「分家」,公眾檢控辦公室成為獨立個體運作,她相信這是SNC-Lavalin事件發展的題外話。她指出,聯邦律政檢控辦公室隸屬聯邦司法部,這令聯邦司法部長一人分飾「立法」與「司法」角色,也有陰謀論指一人兼任兩種角色,難免令人感到有利益衝突之嫌,就是究竟由民選國會議員出任的司法部長,當面對立法與司法有抵觸下,應該要從立法角度衡量,抑或該從司法角度考慮。
只有當事人知壓力大小
談到事件核心人物王州迪,在聽證中坦言自己受到來自上級干預壓力時,秦怡敬稱干預壓力是大是小,完全取決於王州迪主觀感受,外界很難判斷其口中的政治干預是多還是少。
她說在本國法律中,對於一些涉及商業罪案的檢控個案,的確存在一項條文,就是可否透過「延後檢控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或「整治協議」(Remediation Agreement),由檢控當局與辯方進行審前協議,既可彰顯向違法商企作出懲罰與阻嚇,同時亦可顧及此商企有關之人士,包括僱員及股東之利益,不會無辜受到牽連,而導致這些無辜者遭受損失。
至於有人曾向時任司法部長的王州迪,提出尋求「第三方」法律意見建議,但卻遭她一一否定。秦怡敬坦言將聯邦公眾檢控辦公室從聯邦司法部分拆出來,任命檢控專員全權負責,不隸屬於任何聯邦內閣部門,是否一定能解決政治干預司法問題,她認為答案並不清晰。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