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報道
二埠約3年前發生一宗凶殺案,一個癖癮治療所職員遭刺斃。卑詩最高法院周五裁定,患有精神錯亂的一個男子,毋須為殺人負上刑事責任。
二埠一個復康中心前院友羅傑斯(Steven Rogers),原本被控一項2級謀殺罪。主審法官邁爾斯(Elliot Myers)周五在作出上述裁決時指出,被告患有精神錯亂,因此無法了解殺人是一個錯誤的行為。
行兇後稱有聲音催促他殺人
案發於2014年9月16日凌晨2時26分,在二埠復康中心Last Door Recovery Centre,羅傑斯進入38歲管理員科利特(Jason Collett)的房間,以斧頭擊向對方的太陽穴,然後再用利器多次刺向他的心臟。
羅傑斯事後承認殺人,聲稱有聲音催促他殺人,目的是要拯救死者及其他人的靈魂。
羅傑斯未有在庭上自辯。不過,曾經接觸他的辯方3個精神科醫生,一致認為他殺人時正處於精神錯亂狀態,可能是精神分裂症。
不過,控方一個精神科醫生則認為,羅傑斯可能是受到藥物影響而殺人。同時,有院友作供時指出,羅傑斯一向不喜歡死者,2人過去更多次發生激烈爭執。因此,不同意他殺人時處於精神錯亂狀態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