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引渡法》 國會未通過

加拿大都市网

本報溫哥華記者李群

亞省大學教授哈里頓(Joanna Harrington)證實,加國《引渡法》的確未獲國會批准,但這在採用普通法系(Common Law,或稱海洋法系、英美法系)國家中常見。

加美兩國簽署了引渡合約,美國的《引渡法》獲國會批准,但加國《引渡法》卻從未通過國會研讀完成立法。哈里頓解釋說,作為一個長期執行的法律,與外國達成合約並不需要國會通過。加國將簽訂國際合約權賦予行政部門(聯邦政府),可在沒有立法部門(國會)的參與下實施。

她說,我們是採取「西敏制」(Westminster model)治理國家,因為獲得國會多數席位的政黨,自動組成聯邦政府。

這種司法模式可由國會推出立法或根據憲法改制,但目前沒有這種要求。

哈里頓說,若引渡請求不公平或受到壓迫做出,《引渡法》賦予加國司法部長拒絕引渡權力。而孟晚舟律師的職責是向加國司法部長陳情並說服對方。被引渡者也可以加國《人權及自由憲章》條款為理據,拒被引渡以保障自己的人權。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加国六大城市新屋落成数量上升 但空房出租仍供不应求

加国桥梁会不会发生宛如巴尔的摩大桥崩塌事件?

多伦多赌场发牌员勾结顾客作弊 5人被捕

积极抢票!杜鲁多宣布三大政策助租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