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情侶要同住一室 公寓委員會:先提供結婚證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一對同性戀情侶租住在多倫多市中心的公寓。近日公寓的管理層告訴他們,按照法規,他們如果不結婚就要搬離公寓。

30多歲的考恩(Michael Cowan)去年春天搬進位於Wellesley和Bay街的公寓。今年10月,他決定邀請已經約會六個月的伴侶和他住到一起。他們順利地和房東修改了租賃合同,但向公寓委員會更新住戶信息時就碰到了麻煩。委員會要求他們必須提供結婚證。

考恩向CTV爆料說,他同公寓管理層的分歧,源於公寓對限制居住者為「一個家庭」(single familes)的規則的解釋。他明白管理層要求居住在單位內的人必須是一個家庭,這是為了避免短期租賃和破壞性租戶,但要求他和情侶結婚就有點太離譜了。

「他們怎麼能定義家庭對某人的定義呢?這不合常理」考恩說

公寓法案定義「一個家庭」

這場爭端讓一些觀察家想知道這些規則的適用範圍有多廣,以及它們可能影響安省 200 萬公寓居民中的多少人。 該省的反對黨新民主黨也呼籲改變公寓監管機構。

「(管理層) 說我們需要婚姻狀況證明,我們沒有,因為在一起的時間較短,」考恩說。 他說,發生分歧後,大樓管理層已經停用了他伴侶的鑰匙扣。

根據多倫多都市公寓法案(Metropolitan Toronto Standard Condominium Corporation)972條規定:「一個家庭」是指「由父母及其子女組成的社會單位,無論是親生的還是收養的,以及 如果與主要群體生活在一起,還包括其他親屬。」

目前尚不清楚該規則存在的確切原因,公寓管理人員沒有回復多倫多 CTV 新聞的採訪要求。

Cowan 的房東也試圖進行調解,但她說公寓管理很嚴格,沒有商量的餘地。

「我對結婚證的要求也大吃一驚,」房東說。 「家庭狀況不應成為歧視的理由。 我感覺公寓董事會和物業經理正在歧視那些不符合某種模式的人。」

法案需要做出更改

與此案無關的公寓律師普爾弗 (Shawn Pulver) 表示,該法規的根源可能是找到一種方法來避免有破壞性住戶和短期住戶搬進公寓,但不代表它是合理的。這條法規實際上影響了安省200多萬公寓住戶。

新民主黨省議員貝爾(Jessica Bell)表示,像這樣的糾紛應該由公寓上訴法庭處理,但公寓管理層沒有管轄權,所以或者讓法庭解決,或者乾脆放棄。

貝爾本周早些時候與其他新民主黨省議員就公寓問題舉行了圓桌會議,她說她聽到許多居民抱怨他們的公寓中的問題沒有在現行法規中得到解決。

貝爾說:「已經是2021 年了,人們必須證明他們已婚,這太荒謬了。」 「應該有辦法讓居民尋求追索權,並呼籲監管機構改變規則。」

(Shawn, 資訊來源:CTV,圖片來源:Pexels,視頻截圖)

參考鏈接:https://toronto.ctvnews.ca/gay-couple-asked-to-leave-toronto-condo-because-they-re-not-married-1.563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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