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間,溫州洞頭東嶴景區內一家小餐飲店因向遊客收取「如廁費」14元,被市場監管局立案處理,將面臨5000元以下的罰款。
澎湃新聞報道,5日從洞頭區市場監管局了解到,「五一」小長假期間,該局接到遊客投訴,稱東嶴景區內一家小餐飲店利用店內廁所,向遊客收取使用費。
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當事餐飲店業主郭某某稱,她的小餐飲店位於東嶴景區沙灘的最內側,眼看着眾多遊客湧入景區,其餘飯店都賺了個盆滿缽滿,自己的店卻少有遊客光顧。
「點菜的人少,來問廁所位置的卻很多。」郭某說,自己因此動了利用店內廁所收點使用費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