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雛妓」上訴遭駁回 華裔男獲減刑避遣返

加拿大都市网

■一名於約克區2017年兒童色情犯罪行動中被捕的華裔男子,向安省上訴法院提出司法複核。CBC
 
星島日報訊
 

一名於約克區2017年兒童色情犯罪行動中被捕的華裔男子,向安省上訴法院提出司法複核,指佯裝「未成年少女」的卧底警方,於2人相約會面的快餐店拘捕他時,在缺乏證據下主觀地將他視為「嫖客」,他提出推翻控罪呈請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以人道立場為由,將刑期由8個月減為6個月少一天,讓他就是否遣返台灣作呈請。

據安省上訴法院文件顯示,案中上訴華青於去年1月,被控2項企圖向未成年少女付款購買性服務罪名,於去年5月由安省法院法官麥恩尼斯(Justice John McInnes)判處入獄8個月緩刑2年。被告不服控方提控及刑期,向安省上訴法院提出司法複核。

約克區警方在2017年進行一項調查期長達4年的人口販賣與操控賣淫行動,在整個行動中拘捕逾百名企圖用錢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的男子,案中華裔被告是其中一人。

按照控方於庭審中所提案情內容,上訴華青透過手機聯繫佯裝為「未成年少女」的卧底警員,2人相約在一間麥當勞快餐店見面,「未成年少女」要求華青抵達麥當勞快餐店後,馬上購買一個「開心樂園餐」(Happy Meal),以資識別。

此外,卧底警員所扮的「未成年少女」於手機中聲稱,可以與涉案華青「車震」或在餐廳廁內向他提供性服務。據上訴人呈請內容指,他當天確有前往案發麥當勞餐廳,但只購買一杯飲品,上訴人又指他在該「未成年少女」抵達快餐店前已離開,故不構成任何企圖向未成年少女付款購買性服務的罪名,當天也沒有符合如警方所說的「身份識別」條件。

若刑期多於6個月將被遣返

他認為警方拘捕他是違反加拿大《人權憲章》,且在極為主觀又沒有實質證據的狀況下,認定他就是「嫖客」將其拘捕。

上訴庭3名法官不認為主審法官,在接納控方佐證即卧底警員證供是有偏頗,法官認同卧底警員拘捕上訴人時,所基於的「主觀」認定是根據案發時客觀事實與理據而形成。

上訴人提呈內指出,卧底警員要求他購買「開心樂園兒童餐」,但他在過程中沒有購買,只買了一杯飲品,這並不符合警方目標嫖客條件,指警員當時是濫捕;上訴庭法官則指,當時上訴人確實買了一杯飲品,並通過手機告知「未成年少女」,他買了一杯飲品,故即使他未如警方所言購買套餐,也不能因此構成無罪證據。

法官指雖然上訴人聲稱,他在「未成年少女」未抵達快餐店前已離開,但警員口供指上訴人買了飲品後雖離開餐廳範圍,但他同時以手機短訊予「未成年少女」他已到達,單是上述情況足以證明他前往該快餐店的真正目的。

不過上訴庭法官在量刑時,將原本判處入獄8個月緩刑2年的刑罰,減至入獄6個月少一天,原因是上訴人在台灣出生,童年時移居本國,他在本國身份是永久居民而非公民,如他被判刑期多於6個月,他將被遣返台灣。

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考慮到上訴人與其原居地台灣的聯繫近乎零,一旦被遣返回台灣,對他來說不太人道,向聯邦公民、難民及移民部提出呈請,讓他有機會繼續在本國居留,保留相關權利。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国际航班机上食物变质迫降纽约 12名乘客中招

天价账单!安省男子回国前机场心脏骤停 $62万费用保险不报销!

标准认证亲肤材料!床垫原价99.95打折加优惠券55.99

发烧头痛压力大?凝胶冷敷头痛缓解帽 打折加优惠券19.29